引用
引用樓主kunchen12於2010-01-29 17:30發表的 法律強人請入(補充左資料) :
我有一個fd,今年犯左店鋪盜竊罪
偷左好多樣野,全部都係比女仔用的飾物(耳環啊,頸鍊啊),佢自己都話唔知幾錢,應該三千幾蚊左右掛
比人捉到,認左罪,之前無案底,但係因為有店家報警先捉左佢,但個店家算唔算有追究,佢自己都唔清唔楚
.......
就有關你所詢問之問題, 鑑於我亦只是從你的表述中了解有關的事情, 只可簡單回答,
1) 排期時間, 法律並沒有硬性規定, 一般來說, 只是按照負責處理你朋友個案的檢察官的工作量來安排,
故排期幾耐, 本人並不能答到你, 但可以叫你朋友有時間打電話去檢察院那邊詢問.
2) 首先想講的是, 實務上一般並不會出現你所說的情況, 這是因為倘若屆時唔出庭, 首先法院會延期及
出命令在各大出入境關口攔截你朋友, 務必等你朋友收到通知開庭, 有必要的時候會命令警察攜帶你
朋友出庭應訊. 假如以上之行動亦未能尋找到你朋友, 屆時將會由律師代表, 在你朋友缺席的情況開
庭審訊, 屆時你朋友必須對其在缺席審訊所判處的結果自行負責.
3) 要不要坐監, 很難講, 因為法律有定明, 有關的行為, 可科處監禁, 當然有出庭應訊及認罪, 這是法律有
規定的減輕情節, 基於有關的行為為刑事罪行, 一經訂罪, 必定留有案底.
4) 現時澳門身份證明局就發出有關刑事紀錄證明書, 有關證明書上一般會載明有關你個人是否有案底及
倘若有觸犯某一刑事案將受審的日期. 至於你所說的問題, 個人不敢強加意見.
5) 澳門並沒有所謂的良民證, 一般只是指由澳門身份證明局發出之 刑事紀錄證明書, 現時澳門政部門招聘
均有要關出示刑事紀錄證明書, 而一般澳門公司均因應其公司之規定, 是否出示, 法律並沒有規定.
6) 任何當事人均有權申請其刑事紀錄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