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fd,今年犯左店鋪盜竊罪
偷左好多樣野,全部都係比女仔用的飾物(耳環啊,頸鍊啊),佢自己都話唔知幾錢,應該三千幾蚊左右掛
比人捉到,認左罪,之前無案底,但係因為有店家報警先捉左佢,但個店家算唔算有追究,佢自己都唔清唔楚
兒家已經成年(20),但佢仲係學生(大學)
佢遲D話要同家人一齊見檢察官,個檢察官話教佢點樣可以將傷害減到最低喎
咁我想問下:
我個fd大約排期見法官要等幾耐?
如果到時唔出庭會點?會比警察捉番差館?法官就咁判罪?再重新排期?定會有其他後果?如果再排期拖超過十年,係唔係會好似睇電視咁樣,超過追償的時間,可以避左個案底?
如果到時出庭,店鋪盜竊初犯洗唔洗坐監的?定係罰款?守行為?如果到出庭的時候都無再犯,又搵到工作,這個可唔可以當求情的原因?
係唔係一定會留案底?定係要睇個法官點判?
而且我查到,如果犯案後三年無再犯,搵工個陣可以係有無犯左罪哥到寫無,但這個好似係香港法律,澳門有無?咁如果搵工個陣,都未上庭,咁可唔可以寫無?
而且我想問,澳門搵工係唔係一定都要良民證?定係政府機構先要?如果佢將來想做醫院個D,有過案底係唔係一定唔請?而且係唔係一定要有良民證先得?
重有,未判案之前可唔可以羅到良民證?
[ 此帖由kunchen12在2010-01-30 11:39重新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