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澳門居民擬於“五一”當日於下午一時於永寧廣場集合,下午二時出發,途經三角花園、紅街市、塔石至政府總部。警方修訂為上午十時正在黑沙環三角花園集合及於十一時正出發,同樣途經美副將大馬路、水坑尾街前往政府總部,並已知會遊行發起人,但發起人堅持按其設定的路線進行。
警方已知會上述遊行發起人士有關警方修改路線的事宜,但均遭發起人代表拒絕。警方呼籲上述活動的遊行發起人及參與者,舉辦活動時必須在合法及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其集會地點的使用,必須遵從有權限機關的有關規定及安排,而參與遊行之人士應遵循以上修訂後之路線行進,倘不依修訂後之集會地點及路線遊行,將被視為不合法。
警方要我地改為三角花園,
民署要我地改為白鴿巢公園,
而且,佢地亦要求我地將集合時間由原先既一點改為十點,
十一點鐘出發,
仲要求我地遊行期間唔好接受訪問,
請大家評理,
究竟而家係邊一方唔合理?
我地己在事前按照法律程序,
向民署申報,跟警方協商,
但結果佢地俾d咁唔合理既建議,
如果俾着係你,
你會點睇?!!!!!!!!!!!
聽日定必抗爭到底,幾辛苦,被壓迫也要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