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背上留痕 --]

-> 法 律 諮 詢 -> 背上留痕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muito 2011-02-01 17:34

背上留痕

華僑報── 澳門法律絮論
(文章內容以見報日的法例為依據)
2010.11.26.見報

早兩日看見一齣電視劇的某情節,有妻子經常虐打丈夫,使他背上留下大大小小的傷痕,其後,她更把老鼠藥放在食物中,意圖將丈夫和老爺一起毒害,以騙取保險金後與另一男人遠走高飛。不過,她的陰謀卻被老爺識破,爭拗一觸即發,繼而動武,最後媳婦更死於老爺的拐扙之下。對於父親以私了方式(殺人)為兒子抱不平,這種行為方法當然不可取,亦為法律所不容,但是,如果有人真的遭到配偶虐打,在法律上其實亦可以有着不同的處理方法。

路人甲:“最憎人打老婆又或者打老公㗎嘞,打到人傷晒,梗係會觸犯傷人罪啦!唔通我有講錯咩?”

一般來說,如果有人故意做出一些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例如弄致他人身體損傷、流血或骨折等時,將有可能觸犯“傷害他人身體完整性罪”(傷人罪)。不過,像題述的例子,由於該兩名男女係存在着夫妻關係,所以一旦丈夫遭受到妻子長期虐打而導致身上出現新舊且不同程度的傷痕時,妻子(施虐者)所觸犯的便會是不同的罪行。

按照規定,當丈夫對妻子(又或妻子對丈夫)做出虐待行為,例如施以身體或精神上的虐待,便會觸犯“虐待未成年人、無能力之人或配偶又或使之過度勞累罪”,最高可判監禁五年。須注意的是,上述罪行會取決於施虐者與被虐者之間存有的特定關係,換句話說,如果父母對子女、老師對學生,又或老闆對未成年員工做出虐待行為時,同樣會觸犯上述罪行。

路人乙:“原來有個咁嘅罪名,不過,兩公婆床頭打交床尾和,唔啱咪分開攞,都未必想佢坐監嘅?”

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有彼此尊重、忠於對方、共同生活,以及要互相合作與扶持的義務,從一紙婚書起,大家都希望能夠白頭到老,永結同心。不過,在共同生活的過程裡,夫妻間難免會產生磨擦,而有時候更會發生爭執,不過,大家可能都不願讓外人知道,正所謂“家羞不外傳”。因此,即使出現如虐待配偶的事件,法律亦會給被虐者有一個選擇權,選擇是否要向警方表明追究施虐者對自己所犯的罪行,要對方面臨監禁的處罰。如果被虐者不追究,警方便不會介入。
然而,被虐者如果不想對方坐監,但又難以再共同生活,那選擇離婚也是另一種的解決方法。如上所述,夫妻間要互相尊重,其中包括身體上與精神上的尊重,如果一方對另一方不尊重,例如虐打配偶,那麼,被虐者便可以此為由向初級法院提出離婚,由法官解除雙方的夫妻關係,被虐者還有權要求有過錯的一方(施虐者)在離婚後繼續支付贍養費呢!

路人丙:“我老婆成日叫我衰佬,咁又喺咪唔尊重呢?”

除了身體上的尊重,夫妻之間在精神上亦要彼此尊重。在婚姻生活裡,夫妻之間可能會以各種稱謂來呼叫對方,例如“豬豬”、“蜜糖”、“胖胖”等,外人聽後可能感到“肉麻”,但大家均會接受,並無不妥。

不過,如果經常用一些不禮貌的言語來稱呼對方,例如“死佬”、“衰婆”等,長期間這樣亦可能會為對方帶來精神上的困擾,因此,當對方表示不願聽到這樣的稱呼時,便要適可而止,否則,精神上的不尊重也可以成為提出離婚的理由!

良緣既得月老牽,偕老還須相互持
夫妻爭吵情況越演越烈,並做出傷害對方的行為,以致鬧上法庭,最終後悔莫及。有人此刻會選擇離婚作收場,不過這並不是最後解決問題的方法,或者在離婚前不妨再三思量,想想對方的優點,想想對方曾為你作出無償無私的奉獻,雙方一起嚐過的甜酸苦辣,從而將離婚念頭打消。俗語都有話,千世修來才可共枕眠,畢竟美滿婚姻係需要雙方一起經營,而當中就包涵了尊重、體諒、互愛、互助等的必備元素,只有這樣才可“與子偕老”。

(本文內容主要參閱《刑法典》第146條與《民法典》第1533條)

joaoao 2011-02-01 21:51
打女人....該死       

arrowtsang 2011-02-01 23:15
還是相敬如賓,舉案齊眉好一點!

發記 2011-02-01 23:34
打女......

Sam_Sam 2011-02-01 23:39
打女人真係冇品

ymtchris 2011-02-02 11:27
邊個打邊個都唔係咁好啦......   

但係我又有點d唔係好明, 點解打女人就係該死, 就係十惡不赦....., 世俗就係用喱種有色眼鏡去睇打女人既男人呀....
而比女人打又如何呢...., 而打男人既女子我地又會怎樣子去看她呢, 是不是就是說她"男兒本色, 女中豪傑"罷了??????
當然, 本人並不是要鼓吹打女人或是主張男女階級化, 又或者係性別化等等~.... , 本人都係支持院長方向夫妻之道都係貴乎相敬如賓,舉案齊眉.....   

現代女性思想巳經是一日千里, 在經濟能力, 決策能力, 獨立能力, 甚至在各方能力上, 都係有野心的, 在處理每事能力上無不想與男性分庭抗禮, 而在追求男女平等時, 更加的懂得運用現今社會付與其應有權利....     

重新:  男女之間的爭拗可以說自有歷史之來就有了分野, 比較及分爭, 兩性對峙大大話話也有數千年之久呀..... , 本人並不想在此挑起兩性之矛盾加劇, 而是年近歲晚, 個人比較閑呀, 想搵個話題嚟想與大家吹吹風......   

魚力發電 2011-02-02 19:25
好彩未婚......   


查看完整版本: [-- 背上留痕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7.5 SP3 Code ©2003-2010 PHPWind
Time 0.010528 second(s),query:2 Gzip disabled

You can contac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