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izy |
2010-08-07 00:46 |
你好! 想請問一下一些問題.
1 如果兩人同居十年,一直沒有結婚,到近年有了孩子,現在發現對方不忠(男方),在這種情況下可否向對方要求孩子的贍養費,如可以,如何申請,有咩手續?贍養費點計?
2 如之前曾借錢給對方,一部份有立簡單的借據,一部份沒有,可否追回借款?
3 如對方(不忠一方)不肯還錢或不肯比贍養費,可以點做?(因為對方長期沒有嘢做,咁佢冇錢時都冇要佢錢,還在經濟上幫助佢,但而家佢有嘢做,卻一毫子都沒還過,也沒有給過一毫子養孩子!)
THA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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