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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ito 2010-05-26 09:59

弄人為樂

新華澳報

(文章內容以見報日的法例為依據)
2010.05.14見報

回想大家在少年時候有甚麼玩樂活動,可能大家會即時想起在球場上“打波”、在學校操場追逐嬉戲等,而現今的年青人甚至還多了玩電子遊戲機和網上遊戲Online Game等各種消遣娛樂。
不過無論玩甚麼也好,有些事情始終是不可以拿來玩的。就像幾天前據傳媒報導,兩名十七歲青年就因“玩電話”而玩出禍:早前消防局接獲舉報,稱某中學出現“學生笑到個嘴流血”的驚嚇事件,消防員趕赴現場後,證實為虛報。後來從一名學生口中得知,有關電話可能是源自兩名與他相識的青年撥出。其後有人再次致電消防局,稱有學生身體不適需救護車支援。經查證後再次證實為虛報,而經警方深入調查後,最終成功拘捕兩名疑人。有人承認相關電話是自公共電話亭撥出,並於一年多前已開始“玩電話”以弄人為樂。

事實上,這樣的行為除了會令他人虛驚一場外,亦浪費有關部門人力物力,阻礙真正有需要的人獲得幫助,絕對是損人不利己的行為。所以根據《刑法典》規定,這樣做便有可能觸犯“濫用及虛構危險信號罪”,除了可被判監最高一年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外(每日的罰金可由五十元至一萬元不等,由法院按被判刑者的總體經濟能力而定),亦會留有刑事案底。

除上述事例外,其實在日常生活中還有其他亂用九九九緊急電話的情況。有些人會因無聊或無所事事而亂打九九九,並在電話接通後默不作聲,然後立即收線。當中除了小朋友外,亦會有成年人作出如此惡作劇。雖然這樣做並沒有虛報任何危險或犯罪發生,但同樣會對警方接聽報案造成影響,所以亦會觸犯“濫用及虛構危險信號罪”,同樣可被判監最高一年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外,亦會留有刑事案底。

相信大家也明白,每一次胡亂撥打九九九就會佔用一條緊急熱線,影響到真正有需要緊急求救的人,而且亦會因此構成犯罪。當然,即使大家已明白當中的影響,身為家長或長輩的也請多加提醒子女或年青人,讓他們認清這樣做的嚴重後果,切勿因一時貪玩而以身試法。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考《刑法典》第295條。

黑立全 2010-05-26 10:09
抵死       

joaoao 2010-05-26 10:21
      

2010-05-26 10:34
    

ymtchris 2010-05-26 10:39
小心狼來了呀....   

發記 2010-05-26 11:09
  

itit 2010-05-26 11:19
   percebido

財叔 2010-05-26 11:26
玩人即是玩自己。小心 小心           

春魚 2010-05-26 12:10
  

chon 2010-05-26 12:17
    

东海钓客 2010-05-26 12:30
  

鱗光一閃 2010-05-26 14:03
        

服部半藏 2010-05-26 17:11
    

騙人布 2010-05-26 17:19
  

peter_218 2010-05-26 17:35
    

忍者引魚 2010-05-26 17:37
      

蚊仙 2010-05-26 19:17

joe 2010-05-26 19:49
      

釣魚郎 2010-05-26 19:50
    

南水黑毛 2010-05-26 20:26
    

rosa237851 2010-05-26 20:26
    

Sam_Sam 2010-05-26 21:37
無卿至極   

amun 2010-05-26 21:48
  

FM 2010-05-26 22:25
    

高比 2010-05-26 23:00
    

豬兜冲@ 2010-05-27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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