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稚子無辜 雙親有責 --]

-> 法 律 諮 詢 -> 稚子無辜 雙親有責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muito 2010-05-17 10:31

稚子無辜 雙親有責



    稚子無辜   雙親有責

    近日有報道指鄰埠一名父親因為經濟原因,長期將奶粉開稀餵飼只有三個月大的女嬰。女嬰出生三個月來持續營養不良,加上長時間缺乏適當照顧,結果在家中昏迷,送往醫院後證實死亡。經過警方調查發現,該父親會將每月領取的綜援金餘錢購買香煙。

    本欄上周曾提及父母有照顧子女的責任,既是天職亦是法律的規定,這種責任源於法律的親權。所謂親權,主要是要求父母關注子女的利益、留意他們的安全及健康狀況、給予子女各種生活所需、安排子女的教育、作為子女之代理人以及管理子女的財產等,總括而言就是滿足子女衣、食、住、行以及供書教學的需要。

    既然父母有責任照顧子女,特別處於嬰孩時期的子女更需要足夠營養及悉心照顧,如果有人不照顧子女,甚至長期不給予子女吃飽來虐待他們,法律對於父母有甚麼制裁措施?

    虐待未成年人

    扶養義務不會無故而生,必定是基於一定的法律依據。父母照顧子女的責任是基於法律的要求,父母沒有給予子女適當的照顧很多時會釀成悲劇,如果蓄意虐待,後果更是不堪設想。虐待並不是偶爾發生的口角或打駡,而是一種長期性、持續且經常發生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有人對於自己有責任照顧及保護的未成年人、或自己有責任給予指導或教育、或因勞動關係而受僱於自己的未成年人等,施以持續的精神或身體上的虐待,又或給予過量的工作,導致未成年人身體過度疲累,就有可能構成“虐待未成年人、無能力之人或配偶又或使之過度勞累罪”,可處以一至五年監禁,如果因此導致兒童死亡,最高可監禁十五年。

    親權的禁止

    子女由父母照顧,原則上最符合彼此間的利益,但如果將子女再交由曾經作出上述行為的父母,恐怕對子女未必有利,亦可能對他們造成更多傷害。雖然法律規定親權不能放棄,但基於法律規定的原因,父母可被禁止行使對子女的親權。

    如上所述,父母對子女施以持續的精神或身體上的虐待,除構成刑事責任之外,為了子女的利益,民法亦規定了禁止父母行使親權,即父母會因此暫時喪失照顧子女的權利。法律規定,如果父母一方因過錯(如施虐)違反需要對子女承擔的義務,使子女受到嚴重損害,或由於父母缺乏經驗、患病等原因,令人懷疑他們是否有照顧子女的條件,這樣,法院可以應檢察院、未成年人的任何血親(如叔、伯)的請求,宣告禁止父母行使親權。

    雖然法律可以禁止父母對子女行使親權,但在被禁止行使親權期間,父母仍然需要負責供養子女,亦即滿足子女衣、食、住、行以及供書教學的開支。支付的時間及金額則由法官按照個別情況決定。

    親權的彌補

    如果父母被禁止行使親權,亦即父母在該段期間無法親自照顧子女的起居飲食,子女該由誰來照顧?實際上,法律有一套彌補親權的制度,例如設立監護制度。在禁止行使親權的訴訟中,法官會考慮父母的過錯程度、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及家庭狀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之後,定出禁止行使親權的限度,如法官認為有需要,則會為未成年人採取彌補親權的方法。

    監護制度是指由監護人代替父母照顧子女的制度。按照規定,監護人的指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由父母指定並獲法院確認的人擔任,如父母未指定監護人,又或所指定的監護人未獲法院確認,則法院有權依法從未成年人的血親或姻親(如姐夫、嫂子)、或在事實上曾經照顧或正在照顧未成年人的人、又或顯示愛護未成年人的人中指定監護人。由於監護制度涉及到子女利益,法律規定法院在指定監護人前,應先聽取年滿十二歲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見。同時,監護人的職責是代替父母照顧子女,所以法律亦賦予監護人在履行該職責時,具有等同父母的權力及義務。

    在中國人的社會及傳統道德價值觀之下,只有父母捱餓令子女吃飽,但現實中卻發生父親有錢買煙、子女餓死的慘劇。雖然涉案父母已認罪伏法,將得到應有的懲罰,但小生命已經無法挽回。初為人父母者的確有很多地方需要適應及學習,但總不能不照顧他們,甚至把情緒發洩在子女身上。畢竟,小朋友被帶來世界也不是他們的選擇,各準家長應及早做好心理及經濟上的準備。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民法典》第一七三二、一七六九、一七八四及一七八七條及《刑法典》第一四六條的規定。

    (如對本欄有任何意見,請致函水坑尾街一六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七樓法務局法律推廣廳,或電郵[email protected],並註明姓名及地址。)

發記 2010-05-17 11:31
  

ymtchris 2010-05-17 11:47
    

dickkuok 2010-05-17 11:53
  

joaoao 2010-05-17 12:11
       呢两公婆正仆街...可憐個BB         

peter_218 2010-05-17 12:36
    

春魚 2010-05-17 12:39
    

奧比斯 2010-05-17 12:41
    

Filo 2010-05-17 12:44
都係社會ge錯.....       

东海钓客 2010-05-17 12:46
      

premium 2010-05-17 14:20
  

FM 2010-05-17 18:44
    

台灣仔 2010-05-17 18:49
真係無人性     

白羊座 2010-05-17 19:12
    

青木 2010-05-17 19:39
      

e魚 2010-05-17 20:19
  

路過... 2010-05-17 20:24
  

南水黑毛 2010-05-17 21:01
    

arrowtsang 2010-05-17 21:08

强记渔具 2010-05-17 21:32
  

釣魚郎 2010-05-17 21:53
    

忍者引魚 2010-05-17 22:20
    


查看完整版本: [-- 稚子無辜 雙親有責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7.5 SP3 Code ©2003-2010 PHPWind
Time 0.013544 second(s),query:2 Gzip disabled

You can contac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