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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ito 2010-04-13 12:38

上網策略

新華澳報

(文章內容以見報日的法例為依據)
2010.03.12見報

有些青少年喜歡到網吧上網,玩網上遊戲、網上對話、寫blog、上社交論壇、瀏覽網站、分享照片、上下轉載等,網絡世界的娛樂和資訊可謂「日日精彩,日日新」。

日復一日,有些青少年每天也「心思思」要上網,而且一旦上網便不能自控地要繼續玩下去,每天上網的時間平均超過四小時,甚至連食飯都對着電腦。部分青少年更會通宵玩網上遊戲,因為認為那時較少人上網,「打怪獸」效率最高。日夜上網最終令到這些青少年關心網絡世界較現實世界多,以最近的網上熱爆紅人「犀利哥」為例,他本來是一名與網民素未謀面的街頭流浪漢,但他的一舉手一投足都受到各地網民的關注。然而,他們可曾注意過正正每天在其身邊,為家庭生活奔波勞碌,為其衣食住行悉心準備的父母,面上增加的皺紋及漸漸變白的頭髮。

如果青少年終日流連網吧,沉迷於網絡的虛擬世界,會令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得疏離,甚至影響正常生活作息,為了保護青少年的身心能夠健康成長,法律對進入網吧的人訂定了年齡限制。原則上,禁止未滿十二歲的青少年進入網吧,但如果有父母陪同,則即使未滿十二歲,仍可例外地進入。

雖然滿了十二歲便可以自行進入網吧,但為免青少年影響上學或在網吧流連至深夜,所以法律亦規定了網吧可向已滿十二歲的青少年提供服務的時間限制。

法律規定,對於年齡界乎十二至十六歲的青少年,或穿着校服的學生,在星期一至五,網吧可向他們提供服務的時間為下午四時後至晚上十時前;在星期六、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如翌日非為工作日),網吧可向他們提供服務的時間便長些,即上午八時後至晚上十二時前;至於在星期日,則為上午八時後至晚上十時前。不過,如果年齡界乎十二至十六歲的青少年有父母陪同時,則可不受上述的時間限制。如果網吧不遵守上述對青少年進入網吧的年齡和向他們提供服務的時間限制,最高可被罰款澳門幣十萬元。

為了預防青少年沉迷上網,除了法律規管之外,父母的配合尤其重要,例如父母應多關心子女,自小培養子女良好的習慣和興趣,例如陪伴子女打籃球、游泳等;另外,盡可能將電腦放在客廳,方便留意子女使用電腦的情况,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更可陪伴子女上網,增進彼此的關係,成為子女的「好朋友」。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核准對特定經濟活動發出行政准照之新制度》第32-B條及第46條。

財叔 2010-04-13 13:05
上網打機都要小心           

蚊仙 2010-04-13 13:31

joaoao 2010-04-13 14:01
    

鱗光一閃 2010-04-13 14:02
      

ymtchris 2010-04-13 14:44
  

2010-04-13 14:55
    

活活 2010-04-13 15:32
    

dickkuok 2010-04-13 17:04
    

台灣仔 2010-04-13 17:08
  

服部半藏 2010-04-13 17:10
        

路過... 2010-04-13 17:49
  

peter_218 2010-04-13 18:47
  

常滿 2010-04-13 19:02
        

FM 2010-04-13 19:25
    

高比 2010-04-13 19:40
法律還法律...我樓下間網吧午夜都係大把未成年的細路係到打機打天光....

南水黑毛 2010-04-13 20:07
      

發記 2010-04-13 21:32

釣魚郎 2010-04-13 21:38
      

青木 2010-04-13 22:41
    

东海钓客 2010-04-13 22:47
          

Sam_Sam 2010-04-13 23:03
其實有冇執法人員去執法呢????????????????????????????????如果冇,立法又有何用

掌佬 2010-04-14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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