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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ito 2010-02-10 11:10

萬“騙”不離其宗

新華澳報
萬“騙”不離其宗
(文章內容以見報日的法例為依據)
2010.01.29見報

近日有報導指“祈福黨”詐騙事件再次在本澳出現:早前一名婦人疑在中區某醫療所就診,期間遇上一名女騙徒,騙徒詢問婦人是否認識一名陳姓婦科醫生。此時,另一女子搭訕自稱認識該醫生,之後三人一起前往南灣大馬路尋找有關醫生。到達後,再有一名女子出現並自稱是該名“神醫”,煞有介事指受害人及其家人將有血光之災,需以財物祈福消災解難。受害人深信不疑,即到銀行提取六萬元,最終被騙去金錢報警求助。

事實上,如祈福黨、寶藥黨等騙徒的手法往往千篇一律,多是利用一些怪力亂神的情節招搖撞騙、用“著數”或當事人對家人的關愛進行引誘,而且多是幾個人一起設局行動。而騙徒屢次得手的原因,無非是洞悉他人防範意識不高,或者一時貪念的心理弱點。

不過,無論以甚麼手法行騙,法律上,意圖為自己不當獲利,以詭計欺騙他人使其財產有所損失,即觸犯了詐騙罪。視乎詐騙金額,詐騙罪最高可判監十年。而事實上,為打擊詐騙行為,法律亦規定即使騙徒未能成功騙取金錢,例如中途被人揭穿等情況,即詐騙行為不成功時,也同樣需要受法律處罰。

當然,即使大家心裡可能已覺得自己相當“醒目”,不會成為被騙對象,不過騙案的受害人往往多為長者,所以作為子女及家人,亦理應與家中長者多溝通、多提醒以防受騙。

然而,詐騙行為除了在“現實世界”中出現外,其實也可能在“虛擬世界”── 即互聯網上出現。就像去年年中,本澳曾發生一宗網上騙案,先後有多名居民在網上購買手提電話或相機套裝,交付貨款後一直未能收貨,當中涉及多達廿六名事主先後向警方報案。此外,有關網戀的騙案亦偶有出現,騙徒與對方發展情緣後,趁情到濃時,以醫病、還債等各種理由向對方騙取金錢,騙取的金額甚至可達十多萬之巨。

所以,即使在網上世界中,大家也應提高警覺,慎防騙案發生。例如網上購物時,可以的話最好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若果一定要預先付款才交貨,也應留意有關網站或交易對象是否可靠。而網上交友也應“帶眼識人”,即使發展為情侶也不要隨便借錢給對方等。其實被騙和受騙往往是一個“雙向”的過程,只要我們保持防範意識,自然任何騙徒也難以下手。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考《刑法典》第211條。

tbv 2010-02-10 11:20
        

太子 2010-02-10 11:38

joaoao 2010-02-10 12:09
小心小心!!!   

peter_218 2010-02-10 12:39
          [小心]

重炮手 2010-02-10 13:18
  

財叔 2010-02-10 13:38
又一个

FM 2010-02-10 15:41
    

活活 2010-02-10 16:44
  

台灣仔 2010-02-10 16:52
  

服部半藏 2010-02-10 17:09
    

dickkuok 2010-02-10 17:22
  

ymtchris 2010-02-10 17:24
    

周星星 2010-02-10 17:37
  

求.敗 2010-02-10 20:09
          

南水黑毛 2010-02-10 20:39
    

Sam_Sam 2010-02-10 20:44

e魚 2010-02-10 20:58
  

發記 2010-02-10 20:59

釣魚郎 2010-02-10 22:50
        

常滿 2010-02-11 03:39
      

2010-02-11 09:21
收到     

premium 2010-02-1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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