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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ito 2009-12-16 10:27

從圖書藏毒案說起(下)

新華澳報
從圖書藏毒案說起(下)
(文章內容以見報日的法例為依據)
2009.12.11見報

上集提到販賣毒品的方式是多樣的,除了常見的買賣和交收之外,免費派發或者請人食毒品,同樣屬於販毒,最高可判處十五年監禁。但是,如果利用未成年人販毒(如藏毒、運毒等),更可構成加重犯罪,最高及最低刑罰均加重三分之一。換言之,如果利用未滿十六歲青少年販毒,最高可判處二十年監禁。

販毒是為了圖利,但吸毒不單無利可圖,還要付出沉重的代價,難道吸毒都有罪嗎?無錯,吸毒或者持有毒器具(例如針筒、煙槍等),意圖用作吸食或注射毒品均屬犯罪,最高可判處三個月監禁。然而,如果經法醫鑑定某人吸毒是屬於藥物依賴狀況,而且該人願意接受戒毒治療,同時遵守行為守則(如定期見社工),則法官可判處其緩刑。

青少年容易受朋輩影響,事實上有很多青少年都是在別人慫恿下吸毒。所以,慫恿他人吸毒同樣是犯罪。正如刑法典有教唆犯罪的規定,禁毒法也規定,公開或私下慫恿他人吸食禁毒法附表一至表三所列的毒品,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

萬一不幸染上毒癮,吸毒者想戒毒,但又怕被人揭發吸毒可以怎辦呢?雖然吸毒是犯罪,但為了鼓勵吸毒者主動接受治療,法律規定,凡是自願到醫院或診所要求接受戒毒治療,必須獲得身份保密。換言之,吸毒者並不會因為自願戒毒而被舉報犯罪。

毒販利用青少年販毒的另一技倆就是誤導。毒販總是告訴青少年,販毒沒甚麼可怕,即使捉到也不會有事,只因你們未成年。誰會相信?很多青少年就是相信。其實,澳門的刑事歸責年齡是十六歲,換言之,年滿十六歲犯罪就有可能判坐監和留案底,但未滿十六歲就無事嗎?當然不是。因為根據《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年滿十二歲而未滿十六歲的青少年犯罪,例如製毒、販毒等,最嚴重可判入少年感化院。至於十二歲以下犯罪,則適用社會保護制度措施,例如入住兒童院舍,接受輔導教育等。

販毒方式無窮無盡,而毒販利用青少年販毒的詭計也是無窮無盡的,但是可以窮盡的卻是我們的青春、健康和生命,難道有東西比青春、健康和生命更寶貴嗎?至醒青少年一定有至醒的答案!亦係唯一答案!遠離毒品!

註: 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17/2009號法律的規定。

dickkuok 2009-12-16 10:54
  

ymtchris 2009-12-16 11:32
    

華仔 2009-12-16 11:34
    

釣魚郎 2009-12-16 11:41
    

想釣魚 2009-12-16 11:48
  

財叔 2009-12-16 11:51
          

梁爽 2009-12-16 11:55

活活 2009-12-16 12:58
吸毒同病態賭博都系踏入無底深淵. 可能永不翻身.      

fishson 2009-12-16 13:01
    

chon 2009-12-16 13:11
    

FM 2009-12-16 13:26
    

台灣仔 2009-12-16 15:05
    

忍者引魚 2009-12-16 18:26
    

fklee 2009-12-16 18:53
          

Sam_Sam 2009-12-16 20:06
引用
引用第  8  樓  活活  於  2009-12-16 12:58   發表的  :
吸毒同病態賭博都系踏入無底深淵. 可能永不翻身.        

同魚毒一樣

常滿 2009-12-16 20:54
      

南水黑毛 2009-12-16 21:24
    

發記 2009-12-16 21:42

魚力發電 2009-12-16 23:56
    

豬兜冲@ 2009-12-17 05:29
[quote]引用第 8 樓 活活 於 2009-12-16 12:58 發表的 :
吸毒同病態賭博都系踏入無底深淵. 可能永不翻身.        
  你可以教佢哋釣魚~~~~

2009-12-17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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