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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ito 2009-11-16 18:05

醉酒駕駛與汽車第三人保險



    醉酒駕駛與汽車第三人保險

    十一月是交通安全推廣月,由交通事務局、治安警察局、法務局及民政總署聯同多個民間社團透過舉辦系列活動,向市民推廣交通安全訊息,鼓勵巿民自覺守法、有禮行車。交通意外的發生,往往是駕駛者交通安全意識薄弱、無視交通規則所致,尤其酒後駕駛、超速、衝紅燈、無牌駕駛等,更是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醉酒駕駛的新聞屢見不鮮,近日又有一名外籍男子懷疑酒後駕駛,凌晨時分在路環石排灣馬路高速失控,有如特技飛車般衝向花圃石壆,凌空猛撼燈柱,導致車頂嚴重變形,司機及乘客均被困車廂內,要由消防員救出,其中乘客骨折、傷勢較重,幸無生命危險。

    類似事件偶有發生,每當意外發生之後,少不免帶來爭執、傷亡的痛楚、法律責任以及良心受責等,更有可能因此須負擔沉重的保險賠償。在澳門曾經發生這樣的個案:一名司機醉酒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導致下半身不能走動、失去工作能力。由於意外導致車內其餘幾名乘客受傷,司機在面對自身殘障之餘,更因為面對承擔數十萬元的保險賠償而痛苦不堪!

    提到保險賠償,可能有人提出疑問:司機沒有購買汽車保險嗎?如果有,不是由保險公司支付嗎?為甚麼要由司機負責呢?想知道答案,便須先了解汽車民事責任保險的規定了。

    汽車強制保險

    汽車強制保險是指任何機動車輛,在公共道路上行駛,都必須購買第三人民事責任保險。這是一個強制性規定,是保障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傷害時所作出的補償。上述第三人一般是指司機以外,受到損害的其他人,例如被司機撞傷的途人、車禍中的乘客等都是第三人,除非法律規定不屬第三人的範圍,例如司機的配偶及子女,在法律上不被視為第三人。

    哪些人有責任購買保險呢?除一些營運車輛(如出租的士、公共汽車)外,一般車主均是有義務的投保人。對於不同類型的車輛,法律規定有不同的最低保險限額,例如輕型摩托車的最低保險金額為五十萬澳門元;自用輕型汽車及重型摩托車,最低保險金額為一百萬澳門元;而的士最低保險金額為一百五十萬澳門元等。

    受保障的人士

    投保後,如因有關車輛發生意外導致有第三人受傷,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便有責任作出賠償。即使意外是由於司機故意造成,或者是在搶劫、盜竊或盜用車輛時發生,只要該意外是由司機駕駛已投保的車輛造成,保險公司就有責任作出賠償。例如某人搶劫完之後駕車逃走,期間撞傷一名正在橫過斑馬線的行人,雖然該意外發生與司機的搶劫行為有關,但對於該名受傷行人,仍然可以得到保險公司賠償。然而,如果撞倒的人是有份參與犯罪的同黨,則不會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關於保險公司的求償

    因此,如果屬於汽車保險的承保範圍,無論造成意外的責任誰屬,保險公司亦應按照有關條款,在保險限額內對受害者作出賠償。但是,如果屬於下列情況,保險公司在作出賠償之後,是有權向有關人士提出求償的,即要求有關人士清還保險公司已支付的賠償金額,包括:

    a)故意造成事故的;例如甲為了報復,故意開車撞向乙,使他受傷甚至死亡。

    b)搶劫、盜竊、竊用車輛的正犯及從犯,而且犯罪人是用該車輛造成事故的;例如甲駕駛摩托車當街搶劫,其間該車輛撞傷途人。

    c)未具有法定資格(如無牌駕駛),或在酒精、麻醉品、其他毒品或有毒產品的影響下駕駛者,或事發後遺棄遇難人的駕駛員;正如文章開首提到的個案,由於司機屬醉酒駕駛,故保險公司對其他乘客(即第三人)作出賠償之後,仍有權向該司機索取已支付的賠償。

    d)對在貨物運輸過程中或因貨物處理不當引致跌落的,而對第三人造成的損害應負民事責任的;例如貨車在運送期間,因為貨物翻倒路上而使途經的電單車失控倒地。

    e)有責任將車輛送去作定期檢驗而未履行該義務的,但假如能夠證明意外並非因車輛的運作不良所引致或意外加重的除外。

    只要屬於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即使保險公司已向第三人支付賠償,保險公司亦有權向司機或其他可追究責任人士提出索償。

    為汽車設立強制保險制度,旨在萬一不幸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的受害人仍可以得到有限度的保障,但這些保障充其量只不過是金錢上的補償,試問有甚麼比健全的身體及生命更加重要呢?既然任何保障都及不上“平安”二字,所以安全駕駛才是追求的目標!請記住口號:“齊齊守規則,交通安全我記得”!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57/94/M號法令第1、2、3、6及16條的規定。

    (如對本欄有任何意見,請致函水坑尾街一六二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七樓法務局法律推廣廳,或電郵[email protected],並註明姓名及地址。)


本新聞內容轉自澳門日報

chon 2009-11-16 18:08
  

太子 2009-11-16 18:08

活活 2009-11-16 18:11
               明白~

釣魚郎 2009-11-16 18:19
    

e魚 2009-11-16 18:27
  

ymtchris 2009-11-16 18:36
  

財叔 2009-11-16 18:47
        

2009-11-16 18:51
          

服部半藏 2009-11-16 18:55
      

忍者引魚 2009-11-16 19:03
      

總舵主 2009-11-16 19:14
    

arrowtsang 2009-11-16 19:32
            

FM 2009-11-16 19:38
          

achong 2009-11-16 19:41
    

求.敗 2009-11-16 19:53

梁爽 2009-11-16 20:05

南水黑毛 2009-11-16 20:16
    

發記 2009-11-16 20:56

choi輝 2009-11-16 21:12

joaoao 2009-11-16 21:35
        

Sam_Sam 2009-11-16 21:38
如果要揸車就吾好飲咯

黑仔華 2009-11-16 22:51
  

dickkuok 2009-11-16 23:21
  

常滿 2009-11-16 23:39
        

itit 2009-11-17 00:15
obrigadinho

joe 2009-11-17 04:46
    

豬兜冲@ 2009-11-17 06:36
      [attachment=83416]       飲醉酒都係做乘客好D~~~~~     

掌佬 2009-11-17 08:43
  

華仔 2009-11-1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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