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扮孕與裝病 --]

-> 法 律 諮 詢 -> 扮孕與裝病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muito 2009-05-06 09:11

扮孕與裝病

華僑報── 澳門法律絮論
扮孕與裝病

(文章內容以見報日的法例為依據)

(有關偽造與使用虛假證明的犯罪)

2009.04.24.見報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使用文件證明某種事實,例如某人因患病須留在家中休息,他便需要一份能證明其疾病狀況的文件,交回公司申請病假;又例如一個因身體殘障而無工作能力的人,他也可能需要一份能證明其身體狀況的文件,以交到政府部門申請津貼。但是,最近報章有指出,有人懷疑利用假的醫生證明,冒充“孕婦”或 “傷殘人士”,以便取道關閘優先通道往返澳珠兩地,扮孕與裝病,除了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權利外,更有可能觸犯刑律。

乙:“甲醫生!幫我開張懷孕證明啦!我聽日要去大陸攪D№,你知啦!過關好多人鮁!”

甲醫生:“好似唔係咁妥喎!”

乙:“喂!係咪friend先?”

如果有人偽造文件,或冒充他人的簽名製作虛假文件等,是刑事犯罪。在題述的情況下,由於甲為醫生,且可發出證明某人身體狀況的文件,基於這種特殊性,更有可能構成“偽造證明罪”,《刑法典》規定,若醫生、牙醫、助產士、護士等,在明知與事實不符的情況下,發出關於某人的身體或健康狀況、出生或死亡等證明(例如為無懷孕的人寫懷孕證明、為無殘障的人寫殘障證明),藉此欺騙公共當局時,最高可判監禁兩年,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 ( 每日罰金由澳門幣五十元至一萬元不等,視乎被判刑者的總體經濟狀況而定 )。

因此,如果甲鑑於友情為乙發出假的懷孕證明,以便乙能更方便地過關,或作其他用途(例如騙取政府部門發放津貼),欺騙政府部門,甲的行為已觸犯了上述刑律。幫人?千祈唔使咁幫呀!

乙:“哇!乜幫人造假證明有咁鮋後果鮁!不過,我係用鰟個黎鎹,如果畀阿Sir發現,最多咪畀佢懐沒收張「證明」囉!我唔駛坐監呱?”

除了偽造證明屬犯罪外,亦規定了“使用虛假證明罪”。如果有人使用假的證明文件 ( 即上述所指的由醫生等人士所發出的證明某人的身體狀況、出生或死亡等證明 ),目的是為了欺騙公共當局時,同樣屬刑事犯罪,最高可判監禁一年,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

因此,乙利用甲發出的假的懷孕證明騙取政府部門,以便能更快捷地過關或作其他用途,乙亦已觸犯了法律。此外,與犯罪有關的物件,例如像乙提到的假的懷孕證明,將會被充公。

丙:“呃政府部門就話犯罪鎹,咁如果我叫醫生開張醫生紙,呃老闆畀我病假,咁又點呢?”

按照規定,在“偽造證明罪”與“使用虛假證明罪”的情況下,如犯案者令他人有所損失,又或讓自己或其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時,即使沒有欺騙政府部門,亦會觸犯上述罪行。

在題述的情況下,如果丙以醫生發出的假的病假紙,在本來無病卻裝病的情況下,騙取老闆給予病假,他的行為將有可能導致老闆要支付丙於病假當日的工資(按照《勞動關係法》規定,員工在試用期過後,有權在每一曆年中獲取其中六天非因工作導致的因病或意外受傷缺勤的工資),以及突然要調動人手負責丙的工作,對於這種損人利己的行為,丙就要負上相應的法律責任,最高可被判監禁一年,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此時,丙可以放“長假”,不過可能要在監房渡過,此外,丙還會被留有“案底”呢!

真情偏遇假意,天理確實難容

澳門人有互助友愛的精神,我們不時會發現,這種精神其實經常會在我們的身邊出現,例如當看見有長者、傷殘人士或孕婦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我們會主動讓坐,他們在街上感到不適,我們亦會主動走近,問對方是否需要援助,幫人的心相信是與生俱來的,很自然地我們都會以行動表露出來。

然而,如果有人以不法手段,扮孕與裝病,除了損害其他真正有需要援助的人的權利外,亦為法律所不容。一個人是否真正有需要,其他人其實是可以察覺的,無論你怎樣刻意的裝扮,明眼人都會懂得辨別,扮孕與裝病者,不要以為自己的手法高明、無人知曉,最低限度逃不過良心這一關呢!

(本文內容主要參閱《刑法典》第249及250條)

魚力發電 2009-05-06 09:37
  

釣魚勝手 2009-05-06 09:41
    

釣魚痴 2009-05-06 10:23
  

小小釣手 2009-05-06 10:32
    

釣魚郎 2009-05-06 10:47
      

財叔 2009-05-06 10:50
        

itit 2009-05-06 12:09
    

見血方休 2009-05-06 12:35
又學到嘢

achong 2009-05-06 12:54
        

ymtchris 2009-05-06 13:54
在今時今日去請病假要有技巧, 同時要彈性處理呀....   

FM 2009-05-06 15:29
    

高比 2009-05-06 17:00
嗯嗯!真係令我地認識多好多法律上的野!       

chon 2009-05-06 17:55
    

kiko 2009-05-06 19:02
  

2009-05-07 06:53
    

忍者引魚 2009-05-07 17:22
    


查看完整版本: [-- 扮孕與裝病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7.5 SP3 Code ©2003-2010 PHPWind
Time 0.012339 second(s),query:2 Gzip disabled

You can contac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