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 4 樓 海狗 於 2009-03-22 21:25 發表的 :一魚叔....個人總重係有5名架.........
引用 引用第 13 樓 1魚 於 2009-03-22 21:49 發表的 :個人立魚總重的積分,第四名和第五名相同,但之前在章程中已詳細註明,如積分相同者則以兩天的實際總重量較重者為優先,所以第五名海狗飲恨輸了一個位
引用 引用第 14 樓 海狗 於 2009-03-22 21:56 發表的 :咁我就無左個s牌軟冰箱......
引用 引用第 16 樓 1魚 於 2009-03-22 22:12 發表的 :如果本次是計兩天的立魚總重,結果將會如下第一名 ROSA 7.50第二名 狄俊三 7.36.......
引用 引用第 26 樓 那貓- 於 2009-03-22 22:55 發表的 :恭喜狗爺榜上有名.欏番個個人五號仔獎,
引用 引用第 34 樓 亞神 於 2009-03-22 23:48 發表的 :大屍....比賽先黎料
引用 引用第 22 樓 高比 於 2009-03-22 22:25 發表的 :但這樣不是一個公平的計算方法
引用 引用第 43 樓 南方黑鯛 於 2009-03-23 10:56 發表的 :我都覺得計分法用在淡水台釣比賽較為合適.(個人意見)
引用 引用第 44 樓 高比 於 2009-03-23 11:00 發表的 :是的,多場比賽的話,一定是用計分比總重累加來得公平,如果單一場的比賽,也沒必要用計分法.計分法就是盡量去排除運氣成份!.....不過同時對釣友也比較荷刻,如果有一場的釣獲是0.基本上就沒拿第一的機會了
引用 引用第 45 樓 南方黑鯛 於 2009-03-23 11:21 發表的 :如果每一場比賽,在同一釣場就可以比較高底,從而計績分.但海釣場抽籤到每一釣點分別很大,依靠經驗看流水占了一定的分數.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