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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ito 2009-03-02 14:39

人口販賣孤雛有價


    人口販賣孤雛有價

    內地早前揭發販賣嬰兒的案件,報道指深圳公安人員在寶安破獲一個地下接生診所,拘捕一名女子,當場救出兩名險被販賣的初生嬰兒。根據報道,該名“接生婆”實為人口販子,過去數年已販賣了數十名嬰兒。生命無價,但對於人口販子而言,人命卻有價,價目是男嬰值五萬元,女嬰值二萬元。

    人口販賣是全球性的問題,兒童及婦女長期以來都是人口販賣的主要受害者。澳門特別行政區為打擊此等犯罪,制定了《打擊販賣人口犯罪》。

    被賣兒童境況堪虞

    被販賣的兒童多來自經濟較貧困的地區,或屬於社會上的弱勢族群,例如離家出走的兒童或非法移民等。這些不幸的兒童,無論男女,一旦落入人口販子手中,通常會被迫從事各種與性迫害有關的工作,包括娼妓、拍攝兒童色情片等。或被迫在農業及工廠場所做童工,在戰亂地區更可能被訓練成為童兵。更可悲的是,販賣兒童者,並不僅限於有組織的犯罪集團,其中也可能包括了兒童的親友甚或父母親。

    販賣兒童後果嚴重

    販賣人口的個案中,如受害人未滿十八歲,即屬販賣兒童。為了性剝削、強迫勞動或切除人體器官而販賣人口,不論以何種手段提供、送交、引誘、招募、運送、轉移、窩藏或收容未成年人,最高可被判處十五年監禁。如果受害人未滿十四歲,或受害人已滿十四歲,但犯罪者是以販賣人口為生活方式或意圖營利,判處的刑罰可以加重三分之一,即最高可被判處二十年監禁。

    非法收養可被判監

    近年來,不法分子為了規避法律,利用“收養”作販賣兒童藉口。收養的原本目的是要令被遺棄的兒童,有一個正常的家庭,健康地成長。然而,很多不法分子卻假借收養之名,謀利為實。因此法律規定收授利益而就收養未成年人的事情給予或取得同意,均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監五年。

    強迫兒童結婚違法

    婚姻自由作為人的其中一種基本權利,在本澳受到《基本法》保障,“盲婚啞嫁”的情況,在今時今日已不存在。但世界某些地方,基於風俗習慣,仍然會保留盲婚啞嫁的習俗。一些回教國家,父母收下巨額禮金後,迫令兒童結婚的情況偶有所聞。根據《打擊販賣人口犯罪》法的規定,並非一定要使用暴力、綁架或嚴重威脅手段,才會構成販賣人口罪。濫用家庭關係而產生的權力,使用奸計或獲控制受害人的同意等手段,亦可構成販賣人口罪。

    上述為金錢利益而強迫兒童結婚,實無異於變相的人口販賣。假借結婚手段販賣兒童的情況,在本澳卻不易成功,為何?首先,本澳對結婚年齡有劃一規定,即不論男女,原則上年滿十八歲便可自由結婚;年滿十六歲又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必須得到父母或監護人的許可,才可結婚。至於未滿十六歲的兒童,法律禁止他們結婚。

    除了年齡限制外,男女雙方如要結婚,亦要作出結婚表示:即結婚之時,男女雙方均須在民事登記局長面前,清楚表達要結婚的意思。假如在結婚時,有一方表達不願意,則該婚姻在法律上屬於不成立,不會產生任何的法律效力。如果結婚是因為受脅迫的,則受脅迫的一方有權在事後提起撤銷之訴,撤銷該段婚姻。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考《打擊販賣人口犯罪法》第2條;《民法典》第1479、1487、1492、1494、1501、1510條的規定。

    (如對本欄有任何意見,請致函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十七樓法務局法律推廣廳,或電郵[email protected],註明姓名及地址。)

ymtchris 2009-03-02 14:46
小朋友真係無辜呀...   

2009-03-02 15:04
    

魚力發電 2009-03-02 15:24
     販賣的初生嬰兒

高比 2009-03-02 16:14
奴隸社會都結束左咁耐....反而現在因為利益而賣人....唉.....真係無良!     

康渔 2009-03-02 16:28
    

chon 2009-03-02 16:43
    

求.敗 2009-03-02 17:14
  

小小釣手 2009-03-02 17:24
    

機車28 2009-03-02 17:38
引用
引用第  4  樓  高比  於  2009-03-02 16:14  發表的 :
奴隸社會都結束左咁耐....反而現在因為利益而賣人....唉.....真係無良!     


應該係終身監禁!

財叔 2009-03-02 17:58
引用
引用第  9  樓  機車28  於  2009-03-02 17:38  發表的 :


應該係終身監禁!

支持

高比 2009-03-02 17:58
引用
引用第  9  樓  機車28  於  2009-03-02 17:38  發表的 :


應該係終身監禁!


無錯....量刑大低D壞人先唔怕的!

FM 2009-03-02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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