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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2-06-18   

何謂假釋

    何謂假釋

    早前報章報道,台灣一名昔日電影童星,於二○○一年在當地觸犯刑法,判監十五年。服刑期間,他表現良好,加上在監獄內外書法比賽得奬四十七次,表現優異,服刑至今十一年,獲當地法務部批准假釋,獲准離開監獄。這是外地一宗關於適用“假釋”制度的報道。在本澳,被判刑者在何種情況才可獲假釋呢?

    假釋的概念

    假釋是指被判刑者在監禁一定刑期後,雖未完成整個刑期,但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包括形式及實質條件),可獲提前釋放的一種制度。需要注意的是,獲得假釋不是必然,亦不是服刑至某一法定期間就會自動獲得假釋,因為法官還會分析被判刑者的整體情況,以及是否達到預防再次犯罪的目的等因素,才會決定是否批准假釋。

    此外,獲得假釋亦不代表監禁期滿,因為在假釋期間被假釋者仍雖遵守若干規定,如有違反,假釋可被廢止,之前在獄中未服的刑期就會繼續執行。

    假釋的條件

    根據法律規定,對被判刑者適用假釋,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一、被判刑者已完成整個刑期的三分之二,而且至少已滿六個月。以判監九年計,至少須服刑滿六年。如服刑至整個刑期的三分之二,但少於六個月,就不適用假釋。例如被判監三個月,服三分之二刑期後,亦只是兩個月,就不會適用假釋。

    二、考慮具體情況,尤其被判刑者在服刑期間的表現良好,認為他獲假釋後不會再犯罪。當中會考慮案件情節(例如所觸犯案件的嚴重性)、被判刑者過往的生活及人格(例如過往的刑事紀錄)、服刑期間人格的演變情況(在獄中有否違紀或違法紀錄、社工的報告等),認為他獲假釋之後不會再犯罪。相反,如果被判刑者在服刑期間的表現顯示出獄後有可能再次犯罪,法官可不批准假釋。

    三、對被判刑者適用假釋,還要顧及公衆的感受及社會的反應。這是從整個社會的角度考慮,認為被判刑者獲假釋後不會影響維護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寧。相反,例如被判刑者是以殘忍手段強暴、殺害多名婦女而被判入獄,獲假釋後可能會影響社會安寧、引起公衆不安,這情況下,法官可不批准假釋。

    四、須得到被判刑者的同意。一般情況下,一個人被判監禁後,都希望能夠盡早出獄。但是,如果當事人不希望獲得假釋,也可以拒絕。換言之,對被判刑者適用假釋亦須他本人同意。

    假釋期的計算

    假釋期一般相等於未服刑的時間。以九年監禁為例,當服刑滿六年後獲假釋,剩餘時間是三年,即假釋期就是三年。但是,法律亦規定,假釋期不得多於五年。亦即是說,超過五年,也是最多五年。以判監十八年為例,在服刑十二年後獲假釋,剩下六年刑期,假釋期亦最多是五年。

    假釋期間的規定

    當符合假釋條件,以及法官批准假釋時,被判刑者便可獲得假釋。但是,這並不等於無條件獲釋放,因法官可規定被假釋者在假釋期內遵守一些行為規則,例如不得從事某些職業、不得常到某些場合或地方、不得與某些人為伍、不得常到某些團體或參加某些集會,以及定期向法院報到等等。

    此外,亦可規定被假釋者在假釋期內遵守附隨的考驗制度。即法院為被假釋者訂定一個重新適應社會的個人計劃,並在社會重返廳人員的看管及輔助下執行,協助重返社會。當中,為更有效完成該計劃,亦可命令被假釋者履行一些義務,例如向社會重返廳人員提供維生資料和維生證明、匯報居所和工作的更改狀況,以及出境前要先得到執行計劃的法官同意等等。

    違反規定的後果

    如果被假釋者不遵守上述行為規則、不依從重新適應社會的個人計劃,但違反程度不算嚴重時,法官可警告他,又或命令他遵守新的行為規則或義務。如果明顯或屢次違反規定,又或因再次犯罪而被判刑,則假釋會被廢止,之前在獄中未服的刑期,就會繼續執行,而因再次犯罪而被判處的刑罰,亦會一併執行。

    相反,如果在假釋期間表現良好,遵守各種規定,則假釋期間屆滿時,便會宣告未服的刑期消滅。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澳門《刑法典》第50條至第56條、第58條、第59條的規定。

    (如對本欄有任何意見,請致函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7樓法務局法律推廣廳或電郵[email protected],並註明姓名及地址。)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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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發表於: 2012-06-18   
清楚好多了~謝謝大狀   

來自澳門..流浪台灣..玩陶維生..弄漁作樂
ymtchris 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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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發表於: 2012-06-18   
    
未釣過粗嘢!!!!!!!!
做人要圓滑, 不一定要蠱惑!!!!!!
做人要正直, 說話唔一定要硬直!!!!!!!!

庸人自困, 杞人憂天
太子 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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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發表於: 2012-06-18   
大狀!我被判無期徒刑!在家中已克盡己任,洗衫,掃地,煮飯,湊仔,唔知有咩方法可以向太上皇申請假釋上石或保外圍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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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  3  樓  太子  於  

2012-06-18 16:39
   發表的  :

大狀!我被判無期徒刑!在家中已克盡己任,洗衫,掃地,煮飯,湊仔,唔知有咩方法可以向太上皇申請假釋上石或保外圍釣!   


好容易姐, 你下次要出去釣魚時, 帶埋我去, 到時我會幫你寫求情信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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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郎 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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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oao 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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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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