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約會或朋友聚會,最頭痛問題之一,就是“食乜嘢好呢?”人總是三心兩意,想食日本餐,但又想試葡國菜。
自助餐解決了這個煩惱,不單可填飽個肚,且每位價錢往往都是一、二百元,與普通出街食飯相比,價錢差不多。自助餐可讓人一次過滿足到幾十個願望,在同一時間享受不同的菜式,例如葡國菜、中菜、意大利菜和日本菜等,盡飽口福。所以,無論是情侶、一家大小或三五知己都喜歡食自助餐,一邊享受各式美食、一邊談天說地。
隨着自助餐越來越受歡迎,各食肆都陸續推出自助餐,市場競爭越來越大。為了吸引顧客光顧,各食肆紛紛做廣告宣傳,推出各種新優惠,例如買一送一或送魚翅、燕窩等,但部分食肆卻利用了一些與事實不符的廣告誤導消費者,例如在廣告內載明“自助餐成人每位收費八十八元”,但當客戶結賬時需付九十八元,職員的解釋是廣告價錢已不正確。其實,這樣利用與事實不符的欺詐性廣告誤導消費者,可能會觸犯有關“訂定廣告活動之制度事宜”的法律規定,最高可被罰款二萬八千元。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自助餐廣告會寫明“任吃兩小時”,結果食到一半,才知道原來祇有三人以上才可任吃兩小時,三人或以下祇可吃一個半小時,但廣告卻對人數的要求隻字不提。這樣,利用遺漏的手法誤導消費者,亦屬欺詐性廣告,同樣可能會觸犯有關“訂定廣告活動之制度事宜”的法律規定,最高亦可被罰款二萬八千元。
正所謂“呃得一時,呃唔到一世”。澳門是一個小城市,商譽和人情味是商戶的成功之道,不老實的營商手法祇會令顧客敬而遠之,口碑欠佳之餘,生意自然一落千丈,最終因小失大。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第7/89/M號法律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二條及第廿七條。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