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分明莫濫用職權
公私分明莫濫用職權
華哥是某店東主,由於店舖附近車位緊張,華哥每天都為泊車問題大為煩惱。這天,華哥又因為找不到車位而遲了開門營業,正在納悶之際,鄰舖食店老闆根叔走進來。
“華哥,這麼晚才開舖,賺夠了不用做了嗎?”根叔笑說。
“唉!根叔,別嘲笑我了,你根本不會明白‘一位難求’的苦況。”未待華哥說完,根叔已得戚地說:“我怎會不知道這區車位難求,不過幸好我遇到‘貴人’,有位‘熟客’願意借車位給我,我就不用費時找泊位了,一年下來也真替我省下不少時間和金錢呢。”
“你那位‘熟客’也真慷慨,他自己不用泊車嗎?”根叔解釋:“嘿!他有幾個車位,反正也是公家的……”根叔突然發現自己說漏了嘴,立即停下來,支吾以對地,又馬上轉換話題。
後來,華哥從街坊口中得知,原來根叔所指的“熟客”,是某個政府部門的主管,負責車位管理,並經常光顧根叔的食店。由於其部門所在大廈的停車場內有數個部門專用車位,這位主管於是無償地允許根叔將私家車停泊在其中一個車位內。
想到自己每日找車位的苦況,華哥也打算找根叔商量,看看有沒有辦法請這位主管幫忙安排一個車位。此時,剛巧華嫂外出歸來,華哥馬上將這個主意告訴她。“這位主管雖然負責管理車位,但並不代表他有權可以隨便將公家的車位借給其他人使用。如果他這樣做,會否涉及濫用職權呢?”華嫂質疑。
華哥卻認為只是借用車位,應該不涉及濫用職權這樣嚴重。兩人正在討論之際,忽然聽到電視新聞報道:“廉政公署早前根據投訴,對一名公務人員涉嫌濫用職權案件展開調查。該名人員懷疑利用職務之便,將屬於其管理的屬於部門的專用車位,擅自外借予熟人使用達十四個月,該名人員涉嫌濫用職權,被移送檢察院處理……”
兩人聽到新聞後,都嚇了一跳,華嫂責怪說:“都說這是違法的!怎可能有這樣便宜的事。幸好我們沒有這樣做,否則因此而誤墮法網就不值了。”
身為公職人員,不應濫用職務上的權利,違背工作義務,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