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岛海钓 |
2012-03-03 15:43 |
海南省海钓协会2012年3月份海钓活动
章程 主办单位: 海南省海钓协会 承办单位:海南海之约海钓旅游有限公司
冠名单位: 待定
主题:以钓会友,兴海洋运动激情
活动时间及地点:2012年3月18 日(农历二月 二十六,白天最高潮位3:20,最低潮位 15:30),海南省海口市南港码头
活动对象:海南省钓鱼团体及个人。
新闻媒体:海南电视台、海南旅游卫视、海南日 报、海口晚报、南国都市报、国际旅游岛商报、南 海网、
赞助单位:待定
活动日期及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南港码头
活动日期:2012年3月18日(农历二月二十六)
活动报名办法:
1.海南省钓鱼团体及个人报名参赛,限报60人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29日至2012年3月 15日
3.参与选手须具备海钓运动知识及技术且身体健 康者。
4.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委会统一办 理)并承诺意外伤害责任自负。需提供身份证复 印件。
5.参与选手每人(人民币)200元,(含活动期 间的中餐,晚餐,奖金,工作人员费用)按要求 在报名同时汇入活动指定帐户。
6.海南省海钓协会会员享受会员优惠。(个人会 员活动报名费用9折,精英个人会员报名费用 8.5折,贵宾个人会员报名费用8折。)详情请进入
活动项目:浮游矶钓赛,设个人总重项各奖励前 三名,(以个人一天两场所钓鱼获相加排名)个人 单尾总重奖励前三名,(以个人一天两场所钓鱼 获最重一尾排名)特别奖一名。(组委会安排的特别奖项)
报名地址:海口市顺发新村2栋401房
联系方式:0898-68920005 黄小姐
13337633232 海狮
日程安排:1天
3月18日8:00参赛选手签到。 9:00参赛选手开始比赛 12:00中场休息并转位 16:00统计成绩 18:00餐厅颁奖仪式, 离会。 如有随行人员及家属,需事先(3月15日前)与 赛事接待组联系,并按组委会规定交纳相关餐饮 费用,由赛事接待组统一安排。
比赛规则:(所有渔获用电子秤计算,以《克》 作计算单位渔获长度20cm以上计算成绩,鱼种 鲷科类为主,但鱿鱼不计入成绩。)
1.参加比赛选手限用浮游矶钓法,1竿竿长不限 (可准备备用竿)。禁止使用拟饵,诱饵笼。
2.比赛选手以抽签确定参赛区域及钓位,依次到 钓位参赛,比赛中途设上下两场,中场休息按号 码转位。
3.成绩以当天钓获鱼的总重量之和排名,(重量 相同最大单尾重者排前)设单尾最大奖,鱼种不 限,河豚,鱿鱼类不计成绩。
4.参赛选手在参赛中须穿着救生衣,登礁鞋
5.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结束离开钓位前将鱼获装 入鱼获袋交与裁判, 离开钓位后再交鱼获无效。 鱼获不按规定要求装鱼和不将成绩卡装入鱼获袋 中的不计成绩。
奖励办法:
(一)矶钓个人奖(个人总重奖)
奖励办法:奖励前12名。
第一名:奖品+奖杯一座、证书,奖金待定
第二名: 奖品+证书,奖金待定。
第三名: 奖品+证书,奖金待定。
(二)单尾最重奖
奖励办法:奖励前三名。
第一名: 奖品+奖杯一座、证书,奖金待定。
第二名: 奖品+证书,奖金待定。
第三名: 奖品+证书,奖金待定。
(三)特别奖(一名)
1、奖品+证书,
注:奖金总额不低于报名费的30% 申诉和仲裁:
(一)对裁判员裁决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比赛结 束后1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 纳500元(人民币)的申诉费(胜诉后退回)。
(二)仲裁委员会受组委会委托负责解释本规程 及规则,复议裁决对裁判工作提出异议的书面申 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本次比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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