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鱲魚總重獎※
比賽以兩天成績加總合計
第一天計算鱲魚總重量最高者得一分,次高者得二分,如此類推,當天無漁獲者得60分(比照參賽總人數).
第二天同樣,計算立魚總重量最高者得一分,次高者得二分,如此類推,當天無漁獲者得60分(比照參賽總人數).
兩場賽事分數計算好,加總最少的為冠軍,次者為亞軍,如此類推。
例:第一天,A君總重是冠軍,則當天為一分,B君總重是第六名,則當天為六分.
第二天,A君總重是第七名,則當天為七分,B君總重是第一名,則當天為一分.
兩天加總,A君總分是八分,B君總分是七分,因此B君勝出。(若分數相同者,則按照其中有較大尾者優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