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台風關係,改期為7月22-24日舉行
第九届全国海钓邀请赛暨两岸四地对抗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旅游局 主办单位: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市旅游局 承办单位:浙江省钓鱼协会 温州市洞头区风景与旅游发展委员会 协办单位:温州市洞头区体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局 温州市钓鱼协会 二、新闻媒体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腾讯大浙网、浙江在线旅游频道官方微信、中国旅游网络媒体联盟(覆盖全国30余家省级门户网站)、中国旅游微信联盟(全国100多家主流媒体旅游频道官微全覆盖)、浙报集团全媒体资源(覆盖浙江日报、钱江晚报、今日早报、老年报、美术报、浙商杂志等几十家报纸和杂志)。 三、竞赛日期 7月15日—7月17日 四、比赛地点 洞头列岛 五、参赛单位(每队3人,共24队,72人) 香港、澳门、台湾12队 福建、广东、浙江12队 六、比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浮游矶钓,二天二轮抽签轮赛办法,每天一场,每场4--6小时,共计2天。 2、钓具自备,每人限一竿一线一钩,备用竿不得同时入水,自钓自取。 3、所有选手均由抽签决定赛区、钓位和上礁顺序,每位选手钓位不得超过左右两位钓手。 4、为保证赛事公平公正, 大会组委会统一为每位参赛选手配备饵料桶、保温箱(赛事结束后交回),打窝料由大会提供,统一配给每位运动员每场饵料:4砖3粉;钓饵自备(使用钓饵不得超过1.5公斤),如发现违规增加使用量者取消比赛资格。 5、为保护海洋资源,提倡绿色环保,规定生活垃圾必须随身装袋带回。钓获的22厘米以内(头至尾尖直线长度)所有鱼种必须放生,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违者取消比赛成绩乃至取消比赛资格和团体成绩。 6、运动员参赛时必须身着有正式生产许可证的救生衣和防滑鞋,否则谢绝参赛。 7、运动员所钓获的有效鱼,必须在比赛结束上船时,交与裁判员装袋签字封存,其它方式一律无效。 8、本次比赛规则按照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海钓竞赛规则执行。 七、成绩计算办法 1、团体总成绩对象鱼(鲷类)按全队两天总重量之和计算,多者列前。如相等,则按个人单场重量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称重计量采用电子称,以千克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以各城市为单位设立团体1-8名奖项,奖金金额总计人民币7.3万元。具体奖项、奖金分配如下: 团体总分: 第一名 30000元 第二名 15000元 第三名 8000元 第四名 6000元 第五名 5000元 第六名 3000元 第七名 3000元 第八名 3000元 注:获奖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九、运动员资格审查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报名参赛。 十、报名、报到、离会 1、报名:各参赛队将名单报温州市钓鱼协会,联系人:吕张素,手机:18571810775;周青,手机:[url=tel:13600662277]13600662277[/url]。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 2、报到:参赛运动员2016年7月15日上午12:00前报到,下午15:00为开幕式,提前报到者费用自理。 3、报到地点:洞头东岙,联系人:周群,手机:[url=tel:13605772780]13605772780[/url] 4、离会时间:2016年7月18日12:00之前。 十一、费用 1、各参加队往返旅费自理。大会提供参赛期间的食宿及比赛日的午餐及饮用水。 2、参赛队员每人需交纳1000元报名费,联系人:周青。 手 机:[url=tel:13600662277]13600662277[/url]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站前支行 帐 号:6228430339430337777 户 名:周青 3、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鉴于海钓竞技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的意外危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人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4、如遇气候及不可抗因素的影响,为保证选手生命安全,组委会有权使用备用钓场,推迟或取消赛事。 5、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裁决后30 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意见书及申诉费500 元人民币,胜诉者申诉费全部退还。 6、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 此帖由南方黑鯛在2016-07-15 11:03重新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