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報:溢價金二百六十九萬澳門元崔氏獲批建七層高商業樓
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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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據特區公報昨刊登第三0╱二0一0號運輸工務司長批示及附件的修訂批地合同,崔氏投資有限公司將原擁有兩幅共一百零九平方米土地,其中十二平方米歸還政府作公共街道,即現批出土地的面積為九十七平方米,用作興建一幢七層高的商業和寫字樓。而政府所徵收的合同溢價金為澳門幣二百六十九萬二千五百九十八元。
專業界間選議員崔世昌任總經理的崔氏投資有限公司,原擁有兩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總面積一百零九平方米,位於澳門半島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的土地,在經政府修改批給,兩幅土地合併,以用作興建一幢屬分層所有權制度,作商業及寫字樓用途的樓宇。同時,根據新街道準線的規定,將一幅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面積十二平方米脫離上述土地的地塊歸還澳門特區,以納入其公產作為公共街道。因此,政府批出土地現為九十七平方米。
根據批給合同,該批地是興建一幢七層高樓宇,包括一層地庫及一層閣樓。而樓宇用途如下:(一)商業:建築面積二百四十三平方米;(二)寫字樓:建築面積四百六十八平方米。
華僑報:梁安琪任董事之投資公司獲批地建兩層高別墅
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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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據《特區公報》昨刊登第二九╱二0一0號運輸工務司長批示及附件的修訂批地合同,商界直選議員梁安琪任董事的芳奇投資有限公司,獲政府批地三千二百一十二平方米興建一幢獨立別墅,只須一次性繳付合同溢價金為澳門幣一百二十三萬一千三百二十五元。
批示指出,修改一幅以長期租借制度批出,面積三千二百一十二平方米,位於澳門半島海邊馬路,其上建有二十五號樓宇,標示於物業登記局第一0五二0號的土地的批給,以興建一幢屬單一所有權制度的兩層獨立式別墅。
承批公司是在二00四年二月向工務局遞交有關更改該地段原樓宇的計劃。其中原樓宇亦已完全被拆卸,承批公司其後在0五年遞交興建兩層高獨立別墅的建築計劃。經過各相關程序,土地委員會在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同意批准有關申請,同月二十五日行政長官批示確認土地委員會的意見書。
經修改的批給合同,該土地用作興建一幢屬單一所有權制度的兩層高獨立別墅,而樓宇的用途如下:住宅:建築面積七百八十五平方米;停車場:建築面積六十三平方米;室外範圍:面積二千六百六十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