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法律小錦囊
“骰骰”相關
(文章內容以見報日的法例為依據)
NO. 532──2009.10.18. 見報
“擲骰子”?對澳門市民來說,可能一點都不陌生。“擲骰子”可以決定什麼?大小?勝負?去留?….…都可以吧。不過,有一種骰子大家聽來可能覺得頗新鮮。最近,在內地新興一種另類的家庭樂趣──“家務骰”,深得妻子喜愛。這種骰子六面是:「買菜、做飯、洗衣、洗碗、擦地、發呆」,小夫妻正在流行以這種骰子決定各項家務分工。
“家務骰”一出,馬上成為網上暢銷產品及熱門話題,單在淘寶網就有一千多間店舖正在熱賣中,“家務骰”為何如此受歡迎呢?可能與夫妻之間追求地位平等、分工明確等有關。傳統上,做家務是妻子的事,丈夫可以置之不理。但時代不同了,大家(尤其是女士)豈容這種事情發生呢!那麼誰來做?做什麼呢?真的擲骰子決定嗎?
其實,法律對於夫妻平等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有明確規定。
婚姻是合同,這份合同必須以平等為基礎。所以夫妻雙方的地位、權利與義務都是平等的,當中包括雙方共同管理家庭事務(例如住屋、家庭開支、家務等),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即使不是五五分帳,也應該視情況按“比例”及能力分攤,洗衫、煮飯等家務總不能由妻子一手包辦,丈夫就毫不理會。“女主內,男主外”的說法不單不合時,而且也沒有法律依據。
《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雙互負有尊重、忠誠、同居、合作及扶持的義務。
「尊重義務」是指夫妻雙方相敬如賓、以禮相待。現實中,無理取鬧、辱罵對方、暴力傷害對方身體,甚至向外用言語中傷對方等都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忠誠義務」是指夫妻須忠於彼此間的感情,不欺瞞對方,尤其不得與第三者有性關係。而「同居義務」是指夫妻雙方須在一個住宅內共同生活(包括正常的性關係)。而「合作義務」是指夫妻雙方須互相支持及幫助,並就雙方所建立的家庭共同承擔責任,例如生病時要照料對方;子女的成長及教育問題須共同解決等。最後,「扶持義務」是指彼此間有提供扶養及承擔家庭負擔的義務,例如雙方都有責任負擔家用和供樓等。
人生本是色彩多姿、變幻無常,婚姻亦是如是。不管如何,也要勇於面對。夫妻之間可以有趣地擲骰決定做家務,但生活上不一定每件事情都可以擲骰決定,必須用心經營、用心對待和用心決擇!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民法典》第1532至153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