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5) 其他功能 論壇服務 精華帖 最新帖
主題 : 子曰:「非禮勿言」
muito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6700
精華: 0
發帖: 2280
漁樂幣: 108442 元
威望: 7624 點
貢獻值: 500 點
娛樂金幣: 500 元
在線時間: 4544(時)
註冊時間: 2007-10-13
最後登錄: 2017-12-15
樓主  發表於: 2008-09-08   

子曰:「非禮勿言」

澳門日報──法律小錦囊
子曰:「非禮勿言」
(文章內容以見報日的法例為依據)

NO.473 ── 2008.08.31見報



澳門居民享有言論自由。《基本法》規定,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每個人均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把自己心裡所想的意思透過一定的形式表達出來,例如針對不同的社會現象,居民可在報章上評論、在電台上發言,又或在研討會上發表自己的見解等。可是,濫用言論自由,批評他人時故意或過失地踰越了應守的界線,一旦侵害了他人名譽,便有可能惹上官非。所謂名譽,是指一個人(包括法人)在社會上應該受到與其個人社會地位、人格相當的尊敬或評價。侵犯他人名譽,有可能觸犯誹謗罪或侮辱罪。

先說誹謗罪,任何人不得作出向第三者散佈侵犯某人名譽或影響別人對他觀感的虛假事宜,簡言之,即未經求證便詆毀他人,而所指的事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譽或別人對他的觀感,便可能觸犯《刑法典》規定處罰的誹謗罪,例如某甲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散播謠言,指已婚的易先生與王小姐正在發展不倫之戀。須注意的是,即使只是道聽途說繼而轉述他人的話,也屬犯罪,無論是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只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六個月徒刑,或科最高二百四十日罰金(每日的罰金金額由五十元至一萬元不等,視乎被判刑者的經濟狀況而定)。

侮辱罪是另一種侵犯他人名譽的犯罪,一旦被判有罪,最高可被處三個月徒刑,或科一百二十日罰金。侮辱是指口頭、書面甚至漫畫等,作出公然凌辱、貶低他人人格等行為。然而,侮辱罪具有一定的相對性,須具體分析案發時的地點、環境、行為的方式及當事人的感受及個人因素來決定是否構成犯罪。有學說認為一般性的言詞傷害,例如取笑他人外形、儀態甚至替人取“花名”等,雖然缺口德甚至傷人自尊,但卻未至於構成犯罪。

互聯網的使用越趨普遍,透過這片平台,訊息的傳播更為便捷。然而,透過社會傳播媒介誹謗或侮辱他人(例如透過互聯網、報章、雜誌),散佈虛假消息,誣衊他人,更會觸犯公開及詆毀罪,最高可被判處兩年監禁或科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

儒家之道認為仁者總要克己復禮,而非禮勿言,正是“仁”的體現之一。日常生活中,人與人之間,應以禮相待,切勿一時意氣出口傷人,既失身份又可能惹上官非。



註:本文內容主要參考《基本法》第27條,《刑法典》第174、175、177條。
評價一下你瀏覽此帖子的感受

讚一個

好收獲

可憐喲

真攪笑

好犀利

又食蕉

冇意見

又灌水
~~法律知識學得好, 就是一代宗師, 學得唔好, 唔緊要, 可以明哲保身.~~
http://www.fishingmacau.com/bbs/thread.php?fid=114
ymtchris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8404
精華: 7
發帖: 17480
漁樂幣: 36068 元
威望: 19636 點
貢獻值: 510 點
娛樂金幣: 500 元
在線時間: 11940(時)
註冊時間: 2008-07-08
最後登錄: 2016-06-07
1樓  發表於: 2008-09-08   
      
未釣過粗嘢!!!!!!!!
做人要圓滑, 不一定要蠱惑!!!!!!
做人要正直, 說話唔一定要硬直!!!!!!!!

庸人自困, 杞人憂天
機車28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8454
精華: 2
發帖: 8189
漁樂幣: 9811377 元
威望: 6619 點
貢獻值: 0 點
娛樂金幣: 0 元
在線時間: 12504(時)
註冊時間: 2008-07-15
最後登錄: 2019-02-07
2樓  發表於: 2008-09-08   
Re:子曰:“非礼勿言”
  

      
BIG ONE IT'S OUR TARGET!
2014未見過魚
財叔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2179
精華: 1
發帖: 10235
漁樂幣: 182671 元
威望: 11273 點
貢獻值: 500 點
娛樂金幣: 500 元
在線時間: 5571(時)
註冊時間: 2006-09-02
最後登錄: 2020-05-25
3樓  發表於: 2008-09-08   
非礼勿聽           
高比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4756
精華: 3
發帖: 14416
漁樂幣: 1191032 元
威望: 21159 點
貢獻值: 500 點
娛樂金幣: 500 元
在線時間: 7973(時)
註冊時間: 2007-01-25
最後登錄: 2017-03-01
4樓  發表於: 2008-09-08   
原來係咁....    
TW入來我的blog交流下吧!
HK入來我的blog交流下吧!

  故事尚未完結!好戲必在後頭!
服部半藏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6971
精華: 2
發帖: 8088
漁樂幣: 1554005 元
威望: 11232 點
貢獻值: 0 點
娛樂金幣: 0 元
在線時間: 1497(時)
註冊時間: 2007-11-01
最後登錄: 2014-11-24
5樓  發表於: 2008-09-08   
描述
快速回覆

驗證問題:
請複製中文【好】字,貼在驗證框內 正確答案:好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