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齡阻罪惡學生多贊成 (轉貼澳門日報)
早治木不朽 玉琢可成器
降齡阻罪惡學生多贊成
當局日前公佈擬將嚴重罪行的歸責年齡下調至十四歲,不少學生表示贊成,認為可有效起阻嚇作用,令犯罪者不會恃自己年輕胡作非為;但亦有學生擔心,過早受刑會對青少年的心理造成影響,日後當該青年重返社會或會遇到困難,恐出現惡性循環。
免刑對受害者不公平
大學生阿妮,認為現時的青年人較早熟,且犯罪趨年輕化,故對當局將嚴重罪行的歸責年齡下調表示贊成,認為提早受刑可對犯罪者具一定阻嚇作用,“就算得十四歲,但只要佢識殺人放火,就應該預料到要承受後果”。若因為年齡而豁免刑罰,對受害者不公平,亦助長犯罪者有恃無恐。阿妮表示,青少年悔過與否應是判刑時考量之一,若犯罪者勇於承認錯誤,相信仲裁者會有適當決定;但犯罪人毫無悔意,讓其為自己的過錯負責,未嘗不是好事。
高中生阿權大嘆,“而家啲靚仔真喺唔識死)” ,吸煙及滿口粗言的學生屢見不鮮。他直言曾目睹有青少年聯群結隊拿刀刮車,或故意刺穿車胎等。這些青少年雖在裝扮上故意打扮成熟,但表現的卻是另類的幼稚行為。
擔心造成心理影響
阿權表示,學校亦曾發生過校園暴力事件,事後校方與涉案學生溝通及作出適當懲罰,然而仍未覺犯案學生態度有改善。他說,對於反叛的同學,學校有時都會管教不來,因此十分同意極嚴重罪行的歸責年齡下調,可及早讓他們知道犯罪的嚴重性。總好過他們恃着自己年輕,不需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而胡作非為,長此下去只會成為日後社會上的負累。阿權並建議,學校應在校內加強宣傳犯罪的嚴重性,讓學生知道歸責年齡及犯罪可能的後果,減少學生以身試法的機會,提高阻嚇性。
大二學生亨鴻則認為,缺乏父母的關心和照顧,是青少年犯罪情況越趨嚴重的主要原因。他表示,很多需要輪更工作的父母,因工作而犧牲與子女相處的時間,因此他們會在物質上盡量滿足子女的需要,卻甚少留意子女交上甚麼朋友,導致青少年的價值觀逐漸扭曲,衍生各種行為上的偏差。
亨鴻認為,除了父母忽略,青少年亦多因逞強、貪玩或受朋輩影響下,才做出不理智行為,但並不一定是大奸大惡之徒。若只將歸責年齡調低而忽略青少年本身的問題,只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適當教訓是應該的,但擔心十四歲已經坐牢,會對青少年的心理造成影響,日後青年重返社會或會因遇到困難,出現惡性循環。他建議家長及社會應從教育多下工夫,從小向子女灌輸正確的道德觀念,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