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5) 其他功能 論壇服務 精華帖 最新帖
主題 : 跌倒!誰賠錢?
muito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6700
精華: 0
發帖: 2280
漁樂幣: 108442 元
威望: 7624 點
貢獻值: 500 點
娛樂金幣: 500 元
在線時間: 4544(時)
註冊時間: 2007-10-13
最後登錄: 2017-12-15
樓主  發表於: 2008-03-29   

跌倒!誰賠錢?

華僑報── 澳門法律絮論
跌倒!誰賠錢?
(文章內容以見報日的法例為依據)

2008.01.25.見報

在最近鄰埠電視台所播放的一套關於律師的連續劇中,有一個情節是講述其中一名女主角的父母,看見女兒的律師男朋友在商場與一名女子同行,因此懷疑他對女兒不忠,正當打算上前質問之際,女主角的母親卻突然在商場跌倒,並且打碎了身上的一塊玉珮。這裡出現了一個法律問題,就是當有人在商場跌倒,涉及有關的賠償,責任誰屬?是商場?當事人(跌倒的人)?抑或另有其人?

商場的責任?

不少人有逛商場的習慣,所以為了顧及進出商場人們的安全,商場的擁有人或負責人有責任派員定期檢查商場內的有關設備,包括空調、地板、走火通道及電梯等等,因為萬一發生意外而導致他人受傷,商場便要負上相應的賠償責任。

例如商場內有損壞了的地板“凸起”,商場的擁有人或負責人有責任將地板修補;相反,如果有人被“凸起”的地板絆倒受傷,商場便要負上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向傷者賠償醫藥費、住院費等。又例如,商場內有冷氣機滴水,把他人的衣物弄濕或弄污,則商場亦有責任清洗衣服或支付清潔費,甚至作出相應賠償。

當事人的責任?

可能有人會認為,如果在商場內跌倒,便一定能夠獲得賠償。事實並非絕對,因為如果商場已作出了一切盡可能的預防措施,例如在一些出入口處已貼上適當的指示;亦定期有專人檢查有關設備並適時更換損壞等,那麼,在發生類似上指的商場事故時,商場便不一定要負上責任或作出賠償,相反,有可能是當事人的責任。

這裡就套用有關電視連續劇裡的情況為例,當女主角的母親在商場內開門到另一區域時,被迎面而來的人碰撞而跌倒,以致身上的玉珮亦打碎,但她卻把責任歸究於商場,實屬不應。理由有二:第一、傷者本身的視力有問題,加上當時她並沒有戴眼鏡,又急於去找女兒的男朋友理論,而沒有把現場環境看清楚,以致與他人撞上;第二、商場內,其實早已安裝有適當的預防設備,即在門上加上一塊透明玻璃,讓人在開門前能注意到門外面是否有人出入。因此,在事故發生前,女主角的母親其實是可以注意到是否有人在門外及可避免發生這次跌倒的事件,但由於她本人的疏忽而導致跌倒,故此她便要為自己的過錯負責。

其他人的責任?

換一個情況。當商場內發現地上有水漬(例如冷氣機滴水),而負責人又沒有及時派員進行清理,那麼,該商場便會存有過失,若造成他人跌倒受傷,便有可能要作出賠償。

不過,若水漬是由其他人造成,例如某人不小心把水倒在地上,但卻沒有即時通知商場派員清理,以致他人滑倒受傷,這樣,該人在主觀上便會存有過失(因為他應該預見到水漬會讓人滑倒,但他沒有採取適當措施,例如自行或找人清理,反而放任危害結果發生),須要對傷者作出賠償。

舉證責任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侵害人的過錯原則上由受害人證明,因此,如果某人在商場內跌倒受傷,他便要向法院證明商場有過錯,並提出證據,例如透過人證來證明商場因長期沒有維修地板,以致他被絆倒受傷等。另一方面,商場負責人當然亦可反駁受害人提供的證據,此情況下,便須由法官憑證據來斷定誰是誰非了。

(本文內容主要參閱《民法典》第477、480及564條)
評價一下你瀏覽此帖子的感受

讚一個

好收獲

可憐喲

真攪笑

好犀利

又食蕉

冇意見

又灌水
~~法律知識學得好, 就是一代宗師, 學得唔好, 唔緊要, 可以明哲保身.~~
http://www.fishingmacau.com/bbs/thread.php?fid=114
海狗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113
精華: 6
發帖: 15965
漁樂幣: 612002 元
威望: 19548 點
貢獻值: 502 點
娛樂金幣: 500 元
在線時間: 7212(時)
註冊時間: 2005-06-16
最後登錄: 2020-04-02
1樓  發表於: 2008-03-29   
高比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4756
精華: 3
發帖: 14416
漁樂幣: 1191032 元
威望: 21159 點
貢獻值: 500 點
娛樂金幣: 500 元
在線時間: 7973(時)
註冊時間: 2007-01-25
最後登錄: 2017-03-01
2樓  發表於: 2008-03-29   
原來如此!

咁在拱北地下商場是不是咩都冇得賠呢?
TW入來我的blog交流下吧!
HK入來我的blog交流下吧!

  故事尚未完結!好戲必在後頭!
muito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6700
精華: 0
發帖: 2280
漁樂幣: 108442 元
威望: 7624 點
貢獻值: 500 點
娛樂金幣: 500 元
在線時間: 4544(時)
註冊時間: 2007-10-13
最後登錄: 2017-12-15
3樓  發表於: 2008-03-29   
引用
引用第2樓高比2008-03-29 17:17發表的“”
原來如此!

咁在拱北地下商場是不是咩都冇得賠呢?

國內的法律我唔係咁清楚, 但係都係同澳門一樣都係大陸法系
基本上如果佢無警告字眼, 而且過錯係商場方面, 都應該有得賠的
但係問題係. 當人地唔賠, 你會唔會為左幾佰或幾仟蚊去請律師告佢地.
~~法律知識學得好, 就是一代宗師, 學得唔好, 唔緊要, 可以明哲保身.~~
http://www.fishingmacau.com/bbs/thread.php?fid=114
高比 離線
級別: 尊貴會員

UID: 4756
精華: 3
發帖: 14416
漁樂幣: 1191032 元
威望: 21159 點
貢獻值: 500 點
娛樂金幣: 500 元
在線時間: 7973(時)
註冊時間: 2007-01-25
最後登錄: 2017-03-01
4樓  發表於: 2008-03-29   
不過國內的商場其實應該多少知道法律,最顯就係在商場內沒有乞丐,偷搶也少有發生,證明一定有嚴格管理方式存在!
TW入來我的blog交流下吧!
HK入來我的blog交流下吧!

  故事尚未完結!好戲必在後頭!
描述
快速回覆

驗證問題:
請複製中文【好】字,貼在驗證框內 正確答案:好
按"Ctrl+Enter"直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