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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船無辦出境 觸犯兩地法例
桂山島垂釣可罰款12萬 25/04/2005
【調查組記者張家昇報道】釣魚近年已成為港人消閒的熱門節目,很多家庭更當作親子活動,乘船前往鄰近本港、以魚獲豐富聞名的桂山島垂釣,兼且品嘗島上的平價海鮮,但卻忽略了未經申報出境其實已觸犯《入境條例》,可被罰款十二萬元及被內地公安罰錢與扣押。
位處伶仃洋的桂山島,是珠海的旅遊名勝,以漁產量豐富聞名。豐厚的魚獲令該島及附近的荒島,近年成為本港釣魚發燒友的釣魚熱點,估計每逢周六、日,都有大批釣友前往當地享受釣魚樂。但本港並無直航船前往桂山島,不少人為了方便,冒險乘坐俗稱「中飛」的快艇直航桂山島,由於未經入境處辦理出入境,故屬非法。
快艇船程僅半小時
由本港乘快艇去桂山島船程約半小時,包船來回收費約一千二百元,釣友大多湊夠六個人成行,每人攤分只需二百元,通常會在東涌及屯門上船。另外在香港仔碼頭,亦有船家以來回每人三百元的收費前往桂山島。
本地一個釣魚會的會長陳先生表示,港人到桂山島釣魚的情況普遍,當地盛產鱲魚,每條由兩斤到五斤重不等,平均魚獲超過二十斤。陳曾多次與釣友在桂山島上磯釣,他不諱言,通常都是乘坐快艇前往。陳以往曾在本港水域內遭水警截查,但亦有辦法瞞「警」過海,他說:「如果水警問去邊度,我就話去鴉洲,因為戈度係香港範圍。」
愛好釣魚的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不少到桂山島釣魚的朋友,曾在島上被內地公安以沒有登島證或釣魚證檢控,被罰款三千至五千元人民幣不等,更甚者是包括魚獲、釣具及船隻一律充公,需要繳款才放人。
入境處發言人稱,根據《入境條例》,出境船隻離開香港前,船長須向入境事務主任提交列載全體船員及乘客的通知書,任何人無合理解釋而明知違反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十二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