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常掛在口邊的說話:[搞手不易為]。搞手確實不容易做,沒錢的沒回報的活動更要無私的付出,做得好極其量得幾句美言,做得不好或不完善者更要被批評批評。
是次1123樂釣杯己經是第二屇,上屇全部由澳門漁樂網一手包辦,而是次則由香港釣行雙週老總alan親身負責,澳網則安排有關比賽行程、定艇等等。對於第一屇的比賽安排工作,澳網確實做得十分完善,十分值得我們學習。
但今屇的比賽實在令小弟有點汗顏,由開始招生公報的資料,到出發比賽前不足9小時,還出現溝通上而令比賽條例不清晰的問題,主辦人確實應該好好自我檢討一下。
小弟在此吐一吐烏氣,好的直講,不好的亦講,希望出年再辦時能讓有關單位有些微參考,辦一個出色的、公平又保育的磯釣比賽。
主辦、協辦單位擔當的角色在談舉辦一個比賽前,先談談主辦、協辦單位的角色多是業界媒體,或者是釣魚團體,她們實在擔當著推動磯釣活動的重要角色,所以呢!其比賽的規畫、細則等等都應以公平、競技、以及帶出保育的訉息為主。為何要談保育?其道理著實簡單,只因一個比賽中的釣手必需要在短時間內理解釣場環境,閱讀流水,以針對目標魚習性,以合乎比賽規則去釣取合格魚獲,所以一個磯釣釣手必定要對大自然有所認識,對目標魚有所了解,對流水天氣有所掌握,這樣的一個磯釣釣手怎會不明白保育的重要?!一個磯釣比賽怎能不以推動保育訉息為己任?!一個主辦單位怎可以不以身作則做好榜樣?
是次1123樂釣杯很早便定下只能使用大會提供的三蝦三粉作釣,引述大會所言:[此一目的無非是為了公平比賽,二來為了保育我們的釣場,暫時間內大量投入誘餌,對自然環境,有一定的負面影響!]這個確是值得欣賞之處,唯後期又改成可以讓釣友自行帶備誘餌粉則引起不少混亂。到各參賽者對包數、用量等等疑問出現後,最後大會才公報限定用量為6公斤。但其實這6公斤用量還是有點混亂,只因沒有一個參賽者知道大會供應的每包誘餌粉用量是多少?到時要如何替換?難道在比賽當日才來量度換粉?
致於是三蝦四粉還是三蝦三粉?老實講,事前改了多次,我真的到了比賽當日查看一下,才得知最後大會提供的是三蝦三粉!大會的比賽規則內容實在是改了不知多少次,而且我們香港的參賽者更不知該從那個正式溝道得知準確訉息,當中亂七八糟,亂成一團......容小弟一一道來。
章程混亂早早在9月23日在ISOLINK網站接受報名,其時資料還未齊全但很快便滿額了,待10月10日章程公報後,原先的參賽費才知道參賽費由RMB600加至RMB650,這個還是小問題,最麻煩的是頒獎及晚膳在當日11時結束,要比賽過後趕回香港並於星期一早上要上班的參賽者則因此而退出,而小弟亦因此而考慮是否參賽,為了此事,為了向己參賽的網友交待,小的唯有透過中間人向主辦單位表明我們退出的原因。
本來此事著實很簡單,大會若不能安排提早結束,則因此而不能參賽的退出便是了。可是我收到中間人的回報是:大會會因此而安排提早收礁,好讓香港參賽者能提早回港!這個本來對我們來說是一件很好的消息,可惜的是,我們當時不知道究竟這些章程、規則要從那個正式渠道正式公報?好讓參賽者自行決定是否參賽?
當然,小弟己是第二次參賽了,所以還是對此事有所了解,知道澳門漁樂網一班熱心搞手做事很有條理的,所以唯有到澳網查閱,但遲遲不見行程上有修改為提早收礁,實在是有點無所識從,唯有老老實實向ISOLINK的網友說明一二,在小弟個人不能保證能提早回程的情況下,讓網友自行決定是否參賽,以致滿額的參賽名單一下子落得小貓幾隻!
告訴你,確實公報比賽提早收礁的時間是在11月21日,在比賽的兩日前!這個影響應該不單單只是香港的一些參賽者吧,肯定對其他內地朋友應該都有影響!
規則混亂若以大會[為了保育我們的釣場]為依歸,是以的目標魚、合格魚的制定則肯定大大失敗!是次比賽以25cm外叉有鱗魚為合格魚,並以不限條數來競賽,實實在在自打嘴巴。首先談談有鱗魚這個爭議極大的題目,在香港過住多次公開磯釣比賽中就曾經有所爭論!
在比賽前小弟亦有去探風,查知上川某些釣點有黃立倉出現,但大家相信黃立倉為無鱗魚而放棄之。可是呢?比賽後我見到有參賽者提交黃立倉!當時澳門的工作人員亦有所疑惑,最後大會負責人認為這是有鱗魚而計數。究竟黃立倉是有鱗或冇鱗這個留待學者研究,但大會是否可以用更清晰的魚科去定?又或者詳細的例明那些魚類計算呢?
何談保育、愛惜釣場若為了保育,小弟認為以上、下川以鯛科立魚,25cm外叉為合格魚,並每個釣手以最多3條或5條計算重量。這樣除了免除釣獲太多過細、外道及過多的魚獲,確保大會保育的責任,更加可以加強競技味道。而這些磯釣比賽目標魚的定案實實在在於流行磯釣的地方實行了不小的日子,到現在這個年頭居然還有單位用有鱗魚、不計條數的目標魚去競技,是否有點倒行逆施?!
是次大會並沒提供垃圾袋,並在賽前、賽後執行相關條例,小弟在中午轉位時便發現在該礁石上有人剛剛離去,而有一包的垃圾確實包好,只是沒帶走而留在礁上!比賽過後並不多見幾艇人有垃圾包帶回岸上。
在比賽後,小弟見到一箱箱的魚獲,當中有一箱居然是三十多尾不合格的魚獲!我們何談保育?說什麼保護釣場?
這個問題希望將來主辦單位能想想法子,好讓磯釣活動能正面的發展。
朝令夕改比賽用的釣餌規則更改次數更為不可思議!最先公報是沒有註明用什麼餌的,可是突然在
- 11月21日23:23主辦人卻在澳門漁樂網登出[第十一. 不可自携魚餌,必須用三蝦三粉中的蝦!作餌]。
- 11月22日18:03主辦人再登出[之前提到釣餌只有南極蝦,在溝通上可能有一些出錯,其實大會意思係,釣餌大家可以自備,引至大家產生不必要之誤會,非常抱歉,下一屆我們必定會作出改善。]
11月22日下午6點我們香港隊還在路途上,而且我很想知道那些不常上網的參賽者從何得知條例修改到什麼情度!啊!對不起,是知道的,我要謝謝海狗大師因此而來到我們住宿的酒店,好意通知我們釣餌改例,並帶我們去補購釣餌,雖然在入夜後我們找不到LLL南極蝦釣餌,但這裡真的十分感激海狗兄的幫助(註:聽聞跟海狗大師接觸過的釣手必定打龜......)
小弟腦筋不靈,想到頭髮通白都想不通這中間究竟出了什麼亂子?溝通出了什麼問題?同一個人出的帖子,相信是打錯字而出錯吧!不可能是溝通......自己跟自己溝通都有問題,談何改善之?!
展望將來只吐烏氣,只會令出心出力者討厭!其實今次的比賽由集合,分配蝦粉、編排組別到上艇出發等等,都如住年般做得十分完善,十分有心思,各人又盡力去找獎品的贊助,將場地、天氣等等資訊無私的展出,可以見到澳網的網友十分專業、十分團結。在展望將來,小弟大胆提出以下愚見,好的拿來吃吃,不好的請掉進垃圾桶:
1) 一個兩地(或3地)交流賽,若要談得上交流,可以嘗試這樣分組:
1個澳門或珠海釣手 + 2個內地釣手 + 2個香港釣手。
由澳門或珠海釣手作為一組的組長,目的是帶領及提供該地釣場、釣法資訊給予4位外地釣手,這樣就真的能稱得上交流交流,可能在抽籤編好組別後,在澳門漁樂網開一個專區設定密碼給予一組的隊員作事前交流溝通。而比賽競賽則除了個人獎外,組別獎再不是兩地、三地去鬥,而變成是三地釣手合作去比賽。
2) 為了保育,最好以魚科來定目標魚,並以最多3、或5尾總重計算。而大會最好提供一個垃圾膠袋,並規定所有參賽者必需在上岸後將置满的垃圾袋交還大會檢查,否則......嘿嘿,這個由大家去想想吧!若發現不合格的魚獲,應該亦要處罰吧。
3) 致於章程、行程安排、比賽規則在上面己表過,希望第三屇的主辦單位好好參考。
期待第三屇一個充滿保育訉息、交流味十足、十分有競賽味的磯釣比賽。
ps:在這兒提提香港的釣手,將來若要到珠海去比賽,還是老老實實的坐船較好,是次我們安排坐大巴去珠海是十分之失敗!除了車程較長,中途過關上落要担担抬抬幾次,帶著疲勞的身軀去比賽真的不是一件樂事。
[ 此帖被亞米在2008-11-25 18:53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