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3月開放基隆嶼島礁磯釣,但要申請磯釣證。圖/基隆市政府提供
磯釣活動是東北角相當盛行的休閒漁業,目前全台灣無縣市依照農委會的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訂定磯釣自治條例,基隆市政府率全台灣之先,今天市務會議通過「基隆市娛樂漁業島礁磯釣自治條例」,3月開放基隆嶼島礁登礁垂釣,但要事先申請磯釣證;魚體20公分以下要不能帶走,必須放回海中。
基隆嶼海域有黑潮流經,是北部重要漁場,此次開放周邊18座島嶼,因距本島僅6公里,從基隆碧砂漁港出發只要30分鐘,預期每年可吸引5千到7千磯釣人次。
市長林右昌說,未來要去島礁磯釣要申請證件,可以提升磯釣活動的安全及符合相關規定,藉由建立證照制度,除掌握人員出海從事島礁磯釣活動統計人數及頻率,作為產業發展之基礎資訊,帶動周邊產業價值,開拓新興市場,帶動島礁磯釣相關產業均衡發展。
林右昌表示,希望透過使用者付費原則訂定磯釣證收費制度,達到宣導海洋保育觀念及強化海洋復育履行相關責任,使海洋資源得以永續利用。
產發處長林青海表示,磯釣自治條例及兩項辦法針對娛樂漁船及釣客都有規範,並訂有相關罰則。相關規費收取,扣除行政作業成本後,將用於島礁環境保育及維護之經費,3月1日起可向基隆區漁會申請磯釣證。
科長蔡馥嚀說,漁體小於20公分不得攜回,否則由海巡人員檢查,違反者可罰1到5萬元;離開前要清礁收拾殘留誘餌及垃圾,整理環境,惡意破壞者屢勸不聽將註銷磯釣證,未滿1年或未繳清罰款前,不得再申請。
資料來源自聯合報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228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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