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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獲選取的反思--轉貼/磯釣的好文章集(167)
本文轉自:磯釣人網站【香港磯釣專題網站】,當中,一題數答,我覺甚有意思,所以又選了原文叻中精點的對話,轉過來和大家分享一下,魚獲選取的反思-------------liugor: 應"取大放細"還是"取細放大"? 又係忽發奇想的一個問題... 根據以往很多前輩的教導,取走魚獲時應該要取大條的,至於細條及大肚的應該放生,以保護魚源,自己亦一直以此為宗旨,盡量跟著去做,但今日食飯時與老媽子討論到什麼體形的魚才好食時,大家都認同以10兩8兩裝的魚最嫩滑可口,似乎較1斤以上的更好食,令我突然反思到"釣魚時應取走什麼體形的魚獲"這個問題。 什麼體形的魚獲才算合格可以取走?各人都有不同的標準,有些人以體重來介定,例如超過1斤才算合格,亦有些人會以性成熟程度來區分,要到性成熟期可以生產的魚才算合格,我自己則都是較取向以體重來介定,盡可能有1斤以上才取走。 不過今晚突然想到,一條魚由出生到成熟,中間要經過重重險阻及困難,以一次生產為例,母魚每次生產數百甚至數千粒魚卵,但能夠成功長大到成魚的可能真的是萬中無一,就像一個金字塔,小魚的數量就像塔底般大,而大魚的數量就如塔尖般細小,而這少數的幾條大魚,它們生存的最重要目的就是繁衍下一代,如果它們經過千辛萬苦才長大,卻被釣魚人捕殺了,那麼是否比捕殺幾條金字塔底的小魚更加對魚源構成影響呢?因為金字塔底的小魚數量多很多,少幾條相對來說對整個生態循環的影響應該會較少。 當然,小弟提出這個問題,並不是去質疑或挑戰那些前輩們,因為個人亦非常尊重他們的教導,小弟只係想聽聽各位的意見,互相討論及反思一下罷了。個人覺得數量較體形來得更重要,不論大細,總之取夠食用的數量就算,有多的就放生,總好過拿去派街坊或放入冰格冷藏吧。
p.s. - 嗯~好似貼錯左位置添,如果真係貼錯有勞版主代為移去適當的討論區吧,拜託拜託。alvis (佚名) :呢個問題都算一條最敏感又常見既題目.....有乜依郁講錯野又比人祭旗.....
我個人睇法好簡單, 不論講大小或者數量都好, 每個人都有自已一套準則, 呢 d 情況只好講句, 自已問心無愧, 過得自已過得人就算, 因為釣得魚就無得清高, 就算即釣即放都好, 旁人都可以話釣魚人無故要條魚受苦受痛, 相對不論大小多少全數帶走, 只要無浪費到食物就 ok....... 當然有人喜歡釣成筒兩指老泥、手指尾石狗番去話煲湯煮粥....到番去劏魚先知辛苦, 直頭好似做微創手術一樣咁高難度.............亞中:這問題我亦苦思很久,如釣上3條磅頭立魚加2條2斤以上立魚, 聽過很多師兄門說應放生3條小的,取2條大的. 但我想法是應放走2條大的,原因是覺得磅頭立魚應未有即時生育能力, 可能需要過數載後才能繁殖生育.(我沒有這方面資料希能賜教) 而那2條大的應可以即時生育,所以要放. 鄧波比 :哈哈,在香港這彈丸之地,家中廚房的面積相信都不大,試想兩口子擠在幾十呎的空間,手起刀落,鱗飛甲舞,血肉長城,兩人汗水滿頭,身上血污班蘭,但忙亂一番後,發現家中竟無碗碟可容得下興奮而來的獎勵,唯有硬分三頓!但出事了!這一下子才發覺的家中炊具竟然十分細小,跟本烹調不了;你們說我倆當時的無奈,直有如江水,滔滔不絕!釣魚活動,始終是殺戮遊戲,我不是清高的人,我有獸性、有貪念、有口腹之慾想滿足,弱肉強食是大自然定律,那有對與錯;不過人與野獸的分別是有思想行為,會負責任及承擔,既然大家不需為生活而釣魚,那麼樂趣應建基於工具運用,手法技術的閑熟,知識的豐富,去引証自已的假設是正確,從而減少殺戮,這就很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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